[发明专利]煤矿地下煤层气化深部煤体温控爆破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15661.9 | 申请日: | 2007-12-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63721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6-24 |
发明(设计)人: | 郎庆田;孙春江;李明国;郭信山;高仲峰;范合玉 | 申请(专利权)人: | 庞继禄 |
主分类号: | E21B43/295 | 分类号: | E21B43/295 |
代理公司: | 泰安市泰昌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姚德昌 |
地址: | 271219山东省新泰***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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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煤矿 地下 煤层 气化 深部煤 体温 爆破 方法 | ||
1、一种地下煤层气化的方法,包括地下煤层气化过程中对深部煤体的松动爆破,其特征在于,对煤层燃烧过程中深部煤炭难以充分燃烧,对其适时爆破,使空气在松散煤体中得以流通,燃烧充分,保证气化效果,避免了煤层不能充分燃烧,保证气化炉稳定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地下煤层气化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对煤层燃烧过程中深部煤炭难以充分燃烧,对其适时爆破时包括步骤:
A、沿煤层走向按一定间距向煤层中钻孔;
B、在钻孔底部安置温控炸药;
C、在煤层燃烧过程中,其释放热量使钻孔附近煤层温度升高,达到爆炸温度时炸药起爆,在煤层中开挖出松散面;。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地下煤层气化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骤A中,在布置钻孔前,应在气化炉未点火前进行;。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地下煤层气化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钻孔的孔径最优为38~42mm,亦可应用于25~200mm孔径之间;。
5、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地下煤层气化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破碎孔的孔深最优为40.0~70.0m;。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地下煤层气化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钻孔孔距最优为5.0~20.0m;亦可应用于孔径3~20m之间。亦可布置空孔(不装炸药的钻孔),以增加自由面;。
7、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地下煤层气化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步骤B中,进行装药时,根据不同的煤层物理化学及力学性质,选用适合的炸药和装药量,以及适宜的起爆温度,装药完毕后,用专用炮泥(黄泥)封实填满钻孔;。
8、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地下煤层气化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将炸药装于钻孔前,首先将孔内的水和/或杂物清理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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