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高楼救生轨道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23177.0 | 申请日: | 2007-07-02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66491A | 公开(公告)日: | 2007-11-07 |
发明(设计)人: | 冯瑞春 | 申请(专利权)人: | 冯瑞春 |
主分类号: | A62B1/04 | 分类号: | A62B1/04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322003*** | 国省代码: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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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高楼 救生 轨道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高楼救生轨道,尤其是涉及一种室外配置高楼救生轨道,属于安全救护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我国近年来的总体经济发展情况良好,然而高楼丛起,社会上对此类的高楼因发生火灾而选择救生的产品需求迫切,大多数产品都是运用钢丝绳把人从高楼窗户中放到地上,产品显得单调不安全,遇到体弱老年患有心脏疾病的人,在万分危急的时候,主动选择用钢丝绳高楼层自救器是不现实的,所以,市场上缺少轨道式高楼救生器具。
发明内容
为了克服现有技术中无高楼救生轨道的不足,本发明的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种高楼救生轨道,该高楼救生轨道是通过室外配置的,平时处置于室外墙边,当遇有紧急情况时,当人打开室内的救护箱后通过救护箱上的橡胶轮子进入室外的本发明轨道中,通过调节下降速度可稳定安全到达地面,脱离危险。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由橡胶轮辙、轨道固定上横档、轨道固定下横档组成,把橡胶轮圈进入橡胶轮辙后,橡胶轮辙在轨道内可自由下降到地面,其特征在于有橡胶轮辙的两根轨道在上面轨道固定上横档的宽度比轨道在下面轨道固定下横档的宽度要宽,每10米高度要宽2-3mm,在轨道固定下横档内橡胶轮辙里放入的橡胶轮圈处于有重量50kg才能落入地面。橡胶轮轴上有橡胶轮并与救护箱连接与全部承受救护箱的重量。使用时,人进入救护箱后由于救护箱的重量增加要在轨道中进行下降,当受到两条轨道的斜度影响会产生阻尼作用,而使平稳落地,当人落地之后离开救护箱后要通过给救护箱外力推至高楼层的层次。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比较简单,制作成本比较低廉,实用性较强。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发明示意图。
图中1.橡胶轮辙,2.轨道固定上横档,3.橡胶轮轴,4.橡胶轮圈,5.橡胶轮辙,6.轨道固定下横档。
具体实施方式
由橡胶轮辙(1)(5)、轨道固定上横档(2)、轨道固定下横档(6)组成,把橡胶轮圈(4)进入橡胶轮辙(1)(5)后,橡胶轮辙(1)(5)在轨道内可自由下降到地面,其特征在于有橡胶轮辙(1)(5)的两根轨道在上面轨道固定上横档(2)的宽度比轨道在下面轨道固定下横档(6)的宽度要宽,每10米高度要宽2-3mm,在轨道固定下横档(6)内橡胶轮辙(1)(5)里放入的橡胶轮圈(4)处于有重量50kg才能落入地面。橡胶轮轴(3)上有橡胶轮并与救护箱连接与全部承受救护箱的重量。使用时,人进入救护箱后由于救护箱的重量增加要在轨道中进行下降,当受到两条轨道的斜度影响会产生阻尼作用,而使平稳落地,当人落地之后离开救护箱后要通过给救护箱外力推至高楼层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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