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二硫化碳的新用途和锂离子电池电解液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23623.8 | 申请日: | 2007-09-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99376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4-01 |
发明(设计)人: | 陈辉 | 申请(专利权)人: | 深圳市比克电池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1M10/40 | 分类号: | H01M10/40;H01M10/36;H01M6/16 |
代理公司: | 深圳创友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彭家恩 |
地址: | 518119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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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二硫化碳 用途 锂离子电池 电解液 | ||
1.二硫化碳(CS2)作为锂离子电池电解液的添加剂的应用。
2.一种锂离子电池的电解液,包括电解质、溶剂和添加剂,其特征在于,所述添加剂中含有二硫化碳(CS2)。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的电解液,其特征在于,所述二硫化碳(CS2)占溶剂总质量的1.5%~10%。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的电解液,其特征在于,所述二硫化碳(CS2)占溶剂总质量的1.5%~6%。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的电解液,其特征在于,所述添加剂中还含有碳酸亚乙烯脂(VC)。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的电解液,其特征在于,所述二硫化碳(CS2)和碳酸亚乙烯脂(VC)占溶剂总质量的1.5%~10%。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的电解液,其特征在于,所述二硫化碳(CS2)和碳酸亚乙烯脂(VC)占溶剂总质量的1.5%~6%。
8.根据权利要求2-7任意一项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的电解液,其特征在于,按质量百分比计,所述电解质为11~16%,所述溶剂为75~85%,所述添加剂为1~9%。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的电解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电解质为六氟磷酸锂(LiPF6)、四氟硼酸锂(LiBF4)中的一种或者两种的混合物,其在电解液中的浓度为0.2~2mol/L,所述的溶剂为碳酸二乙酯(DEC)、碳酸乙烯脂(EC)及碳酸甲乙脂(EMC)中的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的混合物.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锂离子电池的电解液,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溶剂中各成分的重量份为,碳酸二乙酯(DEC)为8~18份,碳酸甲乙脂(EMC)为44~64份,碳酸乙烯脂(EC)为30~40份,所述电解质在电解液中的浓度为0.5~1.8mo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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