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可视电话系统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0710124691.6 申请日: 2007-11-26
公开(公告)号: CN101448125A 公开(公告)日: 2009-06-03
发明(设计)人: 王双飞 申请(专利权)人: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分类号: H04N7/14 分类号: H04N7/14
代理公司: 深圳市康弘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胡朝阳
地址: 518000广东省*** 国省代码: 广东;44
权利要求书: 查看更多 说明书: 查看更多
摘要:
搜索关键词: 可视电话 系统
【权利要求书】:

1.一种可视电话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电视机、一电话、一集成在电视中的第一网络模块、集成在电话中的第二网络模块,该电话和该电视机通过该第一网络模块和该第二网络模块通信,以使得通过该电话接收到的对方视频图像可在该电视上显示出来。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视电话系统,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一蓝牙耳机及集成在该电视机中的蓝牙模块,用户声音信号可通过该蓝牙耳机、蓝牙模块及该电话传送至对方电话。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视电话系统,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一集成在电视机中摄像头,用于摄取用户视频图像并通过该电话传送至对方电话。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可视电话系统,其特征在于:该电视机具有电视模式及电话模式。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可视电话系统,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一遥控器,用于对该电视进行遥控,并控制该电视机在电话模式与电视模式之间进行切换。

6.一种用于可视电话系统中的电视机,用于显示对方通话者的视频图像,其特征在于:包括一网络模块、该网络模块用于跟电话机进行通信,以接收对方通话者的视频图像信号。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一蓝牙耳机及集成在该电视机中的蓝牙模块,用户声音信号可通过该蓝牙耳机、蓝牙模块及该电话传送至对方电话。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一集成在电视机中摄像头,用于摄取用户视频图像并通过该电话传送至对方电话。

9.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该电视机具有电视模式及电话模式。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电视机,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一遥控器,用于对该电视进行遥控,并控制该电视机在电话模式与电视模式之间进行切换。

下载完整专利技术内容需要扣除积分,VIP会员可以免费下载。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经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10124691.6/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专利文献下载

说明:

1、专利原文基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说明书;

2、支持发明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升级中);

3、专利数据每周两次同步更新,支持Adobe PDF格式;

4、内容包括专利技术的结构示意图流程工艺图技术构造图

5、已全新升级为极速版,下载速度显著提升!欢迎使用!

请您登陆后,进行下载,点击【登陆】 【注册】

关于我们 寻求报道 投稿须知 广告合作 版权声明 网站地图 友情链接 企业标识 联系我们

钻瓜专利网在线咨询

周一至周五 9:00-18:00

咨询在线客服咨询在线客服
tel code back_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