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视频记录/再生装置和视频记录/再生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27543.X | 申请日: | 2007-06-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098434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1-02 |
发明(设计)人: | 角田智彦 | 申请(专利权)人: | 株式会社东芝 |
主分类号: | H04N5/76 | 分类号: | H04N5/76;H04N5/92;G11B20/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余刚;尚志峰 |
地址: | 日本***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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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视频 记录 再生 装置 方法 | ||
1.一种视频记录和再生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部,用于接收节目;以及
存储部,当记录由所述接收部接收的节目时,以及如果待记录的所述节目的名称包含与已记录节目的名称的字符串相同的字符串时,将所述待记录节目和所述已记录节目存储在公共文件夹中。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记录和再生装置,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设置部,设置所述相同字符串的字符数,作为将节目存储在所述文件夹中的条件,其中,所述存储部将所述待记录节目和所述已记录节目存储在公共文件夹中,其中,所述已记录节目具有包含依据预置字符数与所述待记录节目的节目名称的字符串一致的字符串的节目名称。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记录和再生装置,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设置部,设置所述待记录节目的所述节目名称的整个字符串和所述已记录节目的所述节目名称的整个字符串相同,作为将节目存储在所述文件夹中的条件,其中,所述存储部将所述待记录节目和具有与所述待记录节目的节目名称相同的节目名称的所述已记录节目存储在公共文件夹中。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记录和再生装置,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用于在不存在用于存储所述待记录节目和所述已记录节目的文件夹的情况下创建文件夹的部。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视频记录和再生装置,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用于在不存在用于存储所述待记录节目和所述已记录节目的文件夹的情况下创建文件夹的部。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视频记录和再生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设置部设置所述待记录节目的类别、每周的广播日、以及广播开始时间中的至少一个与所述已记录节目的类别、每周的广播日、以及广播开始时间中的至少一个相同,作为存储节目的条件。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记录和再生装置,其特征在于,进一步包括:
用于设置是否执行将所述节目名称中包含相同字符串的所述节目存储在公共文件夹中的处理的部。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记录和再生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存储部将所述节目名称中包含相同字符串的多个已记录节目中的每个都存储在公共文件夹中。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视频记录和再生装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接收部是从通过网络连接的服务器接收视频内容的网络接口。
10.一种视频记录和再生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接收包含视频内容的节目;以及
当记录所接收的节目时,以及如果所述待记录节目的名称包含与已记录节目的名称的字符串相同的字符串时,将所述待记录节目和所述已记录节目存储在公共文件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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