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巷控供气侧线地下气化炉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46031.8 | 申请日: | 2007-09-0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82062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3-11 |
发明(设计)人: | 徐传洲;吴华亭 | 申请(专利权)人: | 新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E21B43/295 | 分类号: | E21B43/295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德权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维真;王建国 |
地址: | 065001*** | 国省代码: | 河北;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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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供气 侧线 地下 气化 | ||
1.一种巷控供气侧线地下气化炉,包括:煤气通道、在煤气通道内定向钻进的排钻孔(8)、设于煤层底板岩石内的供气巷道、供气管道、供气控制点以及供气巷道与排钻孔之间的供气支管(9)。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巷控供气侧线地下气化炉,其特征在于:供气巷道、供气管道、供气控制点位于气化炉底部岩石内,并通过向上钻孔与设置在炉内靠近煤层底板处的排钻孔相通,后与煤气通道相通。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巷控供气侧线地下气化炉,其特征在于:由在煤气通道内定向钻进的排钻孔(8)形成气化工作面,生产时,多个气化工作面可同时生产;排钻孔(8)由平行布置的相同或不同孔径的数个钻孔组成或由一条断面较小的盲巷在相应位置替代。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巷控供气侧线地下气化炉,其特征在于:排钻孔(8)的钻孔数不少于二个,覆盖区域的外宽不小于0.6米。
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任意一种巷控供气侧线地下气化炉,其特征在于:包括供气钻孔(1)、出气钻孔(2)、供气巷道(3)、煤气通道(4)、气化通道(5)、排钻孔(8)、供气支管(9)及供气点(10)。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巷控供气侧线地下气化炉,其特征在于:供气支管(9)是连接供气管路与排钻孔(8)的中间部分,其外露于供气巷道部分设有控制阀门,该处供给的气化剂的流量及压力均为可调。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巷控供气侧线地下气化炉,其特征在于:供气点及燃烧区在煤层底部,排钻孔(8)设置于煤层底板上方0.5m处,且与供气巷道(3)垂直布置。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巷控供气侧线地下气化炉,其特征在于:供气支管(9)在排钻孔(8)内的供气点为1~3个。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巷控供气侧线地下气化炉,其特征在于:供气支管(9)的钻孔与排钻孔(8)的交点供气点(10)布置于排钻孔(8)内,最外侧的供气点与煤气通道(4)的间距大于30米,各相邻供气点的间距约为30米。
10.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巷控供气侧线地下气化炉,其特征在于:供气巷道(3)与气化炉煤层底板的净岩柱大于10米,采用锚网砼支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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