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全息记录介质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47129.5 | 申请日: | 2007-08-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35844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3-05 |
发明(设计)人: | 林田直树;小须田敦子;吉成次郎 | 申请(专利权)人: | TDK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3F7/00 | 分类号: | G03F7/00;G03F7/075;G03H1/02 |
代理公司: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李贵亮 |
地址: | 日本国*** | 国省代码: | 日本;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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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全息 记录 介质 | ||
1.一种全息记录介质,至少包含全息记录材料层,其中,
全息记录材料层至少包含:至少具有Ti-O键的有机金属化合物、和光聚合型化合物;
记录介质是在波长405nm具有50%以上的透光率的介质或者在波长405nm具有25%以上的光反射率的介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息记录介质,其中,
有机金属化合物还具有Si-O键。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息记录介质,其中,
全息记录材料层还含有光聚合引发剂。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息记录介质,其中,
有机金属化合物是将对应的金属的烷氧化物在不含有环状醚骨架及碳酰氧的任意种的有机溶剂中进行水解及聚合反应而得到的。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全息记录介质,其中,
有机溶剂选自由单醇、二醇及二醇的单烷基醚构成的组。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息记录介质,其中,
全息记录材料层至少具有100μm的厚度。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息记录介质,其中,
通过波长350nm~450nm的激光记录/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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