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电光显示器的底板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48196.9 | 申请日: | 2003-12-1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18362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2-06 |
发明(设计)人: | K·L·丹尼斯;G·M·杜塔勒;R·W·泽纳;M·A·金;C·H·霍尼曼;J·王 | 申请(专利权)人: | 伊英克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67 | 分类号: | G02F1/167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韦欣华 |
地址: | 美国麻*** | 国省代码: | 美国;U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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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电光 显示器 底板 | ||
1.一种在基片(402)上形成电子电路的至少一个电子组件的工艺,所述工艺的特征在于:
在基片(402)上形成组件材料层(404),所述材料可以形成所述至少一个电子组件;
在组件材料层(404)上形成可压花材料层(406);
对所述可压花材料层(406)进行成像方式压花,从而形成至少一个第一部分(406B)和至少一个第二部分(406A),所述第二部分的厚度大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一部分(406B);
蚀刻所述可压花材料(406),以除去所述至少一个第一部分(406B),同时保留位于所述至少一个第二部分(406A)中的可压花材料,从而将位于所述可压花材料的至少一个第一部分(406B)下方的组件材料(404)暴露;
蚀刻所述组件材料(404)的暴露部分,从而所述组成材料层形成图案,并在其中形成至少一个电子组件。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工艺,其特征在于,在使所述组成材料层(404)形成图案之后,将剩余的可压花材料(406A)从基片(402)上除去。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可压花材料(406)包括光刻胶。
4.如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可压花材料(406)包括其中重复单元衍生自至少一种碱可溶单体的共聚物。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工艺,其中所述至少一种碱可溶单体包括嵌段基团,所述基团在酸存在下解除嵌段。
6.一种用于电光显示器的底板,所述底板包括:
基片;
位于所述基片上的晶体管;
覆盖晶体管的钝化层;
位于钝化层的与晶体管相对一侧上的像素电极;
穿过钝化层而使晶体管和像素电极电连接的导电材料;
所述底板的特征在于,所述钝化层包括选自以下的聚合物:环氧树脂、聚氨酯、硅、聚丙烯酸酯和聚酰亚胺聚合物。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底板,其中所述基片包括有绝缘层覆盖的金属膜,所述晶体管位于绝缘层上。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底板,其中所述基片包括由聚酰亚胺绝缘层覆盖的不锈钢箔。
9.一种电光显示器,包括:
电光介质层,其具有在至少一个光学性质上不同的第一和第二显示状态,通过给所述介质施加电场,所述电光介质层能够从第一显示状态改变至第二显示状态;以及
与电光介质层相邻的如权利要求6至8任一项所述的底板,在向像素电极施加电压时,所述底板向电光介质施加电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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