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手持式鼓风设备有效
申请号: | 200710149430.X | 申请日: | 2007-08-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20866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2-13 |
发明(设计)人: | H·施利曼;M·拉比斯;D·赫特 | 申请(专利权)人: | 安德烈亚斯.斯蒂尔两合公司 |
主分类号: | A47L5/14 | 分类号: | A47L5/14 |
代理公司: |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曹若;赵辛 |
地址: | 德国魏*** | 国省代码: | 德国;D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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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手持 鼓风 设备 | ||
1.手持式鼓风设备,具有一马达单元(57),该马达单元包括一设置在一马达外壳(41)内的驱动马达(43);还具有一鼓风单元(1),该鼓风单元具有一与马达外壳(41)分离的鼓风机外壳(2),其中,鼓风单元(1)包括一轴流式鼓风机(11),该轴流式鼓风机由驱动马达(43)通过一驱动轴(59)驱动,并且其中轴流式鼓风机(11)在工作时将工作空气在轴流式鼓风机(11)的旋转轴线(31)的方向上通过一在轴流式鼓风机(11)下游设置的鼓风管(10)输送,其特征在于,马达单元(57)包括一导管(44),在该导管上固定至少一个用于工作时引导鼓风设备(40)的手柄(42、45、46、71、72),其中,在导管(44)的一端(64)上设置马达外壳(41),并在导管(44)的另一端(65)上设置鼓风单元(1),其中,对于轴流式鼓风机(11)进行驱动的驱动轴(59)通过导管(44)伸出,并且其中在马达外壳(41)与鼓风机外壳(2)之间的导管(44)的长度(a)至少相当于鼓风单元(1)的鼓风管(10)的长度(b)的一半。
2.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鼓风设备,其特征在于,在马达外壳(41)与鼓风机外壳(2)之间的导管(44)的长度(a)最多相当于鼓风单元(1)的鼓风管(10)的长度(b)的四倍。
3.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鼓风设备,其特征在于,一固定在导管(44)上的手柄作为弓形手柄(45)构成。
4.按权利要求3所述的鼓风设备,其特征在于,在导管(44)上固定一第二手柄(42),在该第二手柄上设置用于驱动马达的至少一个操作元件。
5.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鼓风设备,其特征在于,在导管(44)上固定一手柄导杆(70),该手柄导杆具有一第一手柄(71)和一第二手柄(72)。
6.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鼓风设备,其特征在于,鼓风单元(1)通过一耦联机构(48)可松开地保持在导管(44)上。
7.按权利要求6所述的鼓风设备,其特征在于,马达单元(57)通过耦联机构(48)可与不同的工具附件连接。
8.按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鼓风设备,其特征在于,鼓风单元(1)具有一与耦联机构(48)共同作用的连接套管(3),其中,连接套管(3)具有至少40mm的轴向长度(i)。
9.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鼓风设备,其特征在于,轴流式鼓风机(11)是多级的。
10.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鼓风设备,其特征在于,驱动马达(43)的驱动功率相对于轴流式鼓风机(11)的级的数量为约0.25kW至0.45kW。
11.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鼓风设备,其特征在于,轴流式鼓风机(11)具有1至10级。
12.按权利要求11所述的鼓风设备,其特征在于,轴流式鼓风机(11)具有2至5级。
13.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鼓风设备,其特征在于,驱动马达(43)的以瓦特计的驱动功率相对于轴流式鼓风机(11)的以m3/h计的输送容量为约0.9至1.1。
14.按权利要求13所述的鼓风设备,其特征在于,驱动马达(43)的以瓦特计的驱动功率相对于轴流式鼓风机(11)的以m3/h计的输送容量为约1。
15.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鼓风设备,其特征在于,驱动马达(43)是一种内燃机。
16.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鼓风设备,其特征在于,轴流式鼓风机(11)的长度(k)为鼓风管(10)的长度(b)的约0.3倍至约1.5倍。
17.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鼓风设备,其特征在于,鼓风管(10)对于轴流式鼓风机(11)的旋转轴线(31)旋转对称地构成。
18.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鼓风设备,其特征在于,轴流式鼓风机(11)具有至少一个由驱动轴(59)所驱动的风扇叶轮(12、12′、12″)和至少一个固定地设置在鼓风机外壳(2)内的导向轮(13、13′、13″)。
19.按权利要求18所述的鼓风设备,其特征在于,轴流式鼓风机(11)的所有风扇叶轮(12、12′、12″)和所有导向轮(13、13′、13″)分别结构相同。
20.按权利要求1所述的鼓风设备,其特征在于,鼓风机外壳(2)具有至少两个结构相同的外壳罩壳(7、8),并与轴流式鼓风机(11)的旋转轴线(31)基本平行地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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