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正极活性材料及使用其的锂电池有效
申请号: | 200710149947.9 | 申请日: | 2007-10-0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59327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4-09 |
发明(设计)人: | 朴圭成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SDI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M4/48 | 分类号: | H01M4/48;H01M4/58;H01M4/02;C01G45/00;H01M10/40;H01M6/16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宋莉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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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正极 活性 材料 使用 锂电池 | ||
1.包括式1表示的复合锂金属氧化物的的正极活性材料:
xLi2MO3-yLiMeO2-zLi1+dM′2-dO4 (1)
其中:
0≤d≤0.33;
0<x<1,0<y<1,0<z<1并且x+y+z=1;
M选自Mn、Ti、Zn及其组合;
Me选自Ti、V、Cr、Mn、Fe、Co、Ni、Cu、Al、Mg、Zr、B及其组合;以及
M′选自Ti、V、Cr、Mn、Fe、Co、Ni、Cu、Al、Mg、Zr、B及其组合。
2.根据权利要求1的正极活性材料,其中该Li1+dM′2-dO4具有尖晶石结构。
3.根据权利要求1的正极活性材料,其中该Li2MO3-LiMeO2具有层状结构。
4.根据权利要求1的正极活性材料,其中0<x<0.7。
5.根据权利要求1的正极活性材料,其中0.3<y<1。
6.根据权利要求1的正极活性材料,其中0<z<0.3。
7.根据权利要求1的正极活性材料,其中式1表示的锂金属氧化物由式2表示:
xLi2MO3-yLiMeO2-zLi1+dM′2-dO4 (2)
其中:
0<x<0.7,0.7<y<1,0<z<0.3并且x+y+z=1;
0≤d≤0.33;
M和M′各为Mn;以及
Me选自Ti、V、Cr、Mn、Fe、Co、Ni、Cu、Al、Mg、Zr、B及其组合。
8.权利要求7的正极活性材料,其中该Li1+dM′2-dO4具有尖晶石结构。
9.权利要求1的正极活性材料,其中式1表示的锂金属化合物由式3表示:
(0.6-a)Li[Li1/3Mn2/3]O2-0.4LiNi1-b-cCobMncO2-a/2LiMn2O4 (3)
其中,0<b<0.5,0<c<0.5,以及0<a<0.6。
10.权利要求9的正极活性材料,其中该LiMn2O4具有尖晶石结构。
11.权利要求1的正极活性材料,其中,当该正极活性材料被包括在包括锂金属对电极的锂电池中时,在对该锂电池充电/放电时,在电压相对于充电/放电容量的图上在约2.0V~约3.0V范围内出现存在于尖晶石结构中的Mn的氧化/还原峰。
12.包括权利要求1的正极活性材料的正极。
13.权利要求12的正极材料,其中式1表示的锂金属氧化物由式2表示:
xLi2MO3-yLiMeO2-zLi1+dM′2-dO4 ...(2)
其中:
0<x<0.7,0.7<y<1,0<z<0.3并且x+y+z=1;
0≤d≤0.33;
M和M′各为Mn;以及
Me选自Ti、V、Cr、Mn、Fe、Co、Ni、Cu、Al、Mg、Zr、B及其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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