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立式环保锅炉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57531.1 | 申请日: | 2007-10-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13714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4-22 |
发明(设计)人: | 王永琦;王振东;王廷军;李军;李英菊;寻晓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鞍钢集团房产物业公司 |
主分类号: | F24H1/28 | 分类号: | F24H1/28 |
代理公司: | 鞍山大千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聂振峡 |
地址: | 114003辽宁省鞍山市***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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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立式 环保 锅炉 | ||
1、一种立式环保锅炉,它包括内壁(3)、外壁(2)、贮水腔(15)、炉底(9)、炉门(11)、燃烧室(8)、进水口(7)、出水口(14)及烟囱(1),其特征在于:燃烧室(8)的上方设配风室(6),在配风室(6)上方设烟气再燃室(4),在配风室(6)内设烟火管(13),烟火管(13)的下口与燃烧室(8)连通,上口通入烟气再燃室(4),烟火管(13)在配风室(6)中的一段设有进风孔(12),配风室(6)有进风口(7)与外界相通,在燃烧室(8)和烟气再燃室(4)内设有吸热管(5),吸热管(5)的两端固定在锅炉内壁(3)上,与贮水腔(15)连通。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立式环保锅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配风室(6)内设4~6个烟火管(13)。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立式环保锅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烟火管(13)在配风室(6)中的一段设有3~5个进风孔(12)。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立式环保锅炉,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燃烧室(8)和烟气再燃室(4)内设有10~20个吸热管(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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