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网元标识冲突的检测方法和装置有效
申请号: | 200710161565.8 | 申请日: | 2007-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41325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3-12 |
发明(设计)人: | 胡林强;冯俊杰;赵敏 | 申请(专利权)人: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12/26 | 分类号: | H04L12/26;H04L12/56;H04L1/00;H04L29/06;H04B10/08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琦;王诚华 |
地址: | 518129广东省***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标识 冲突 检测 方法 装置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光网络通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网元标识冲突的检测方法和装置。
背景技术
网元标识(Network Equipment Identifier,NE ID)作为网络中各网元区分于其它网元的标志,需要保证它在网络中的唯一性,如果两个网元的标识相同,那么必然会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转,系统将出现异常,其上的业务也将受到影响。但是,很多情况下都会造成不同网元具有相同标识的情况,比如,多个子网合并为一个网络、修改配置某一个网元标识等,这些操作都有可能造成网元标识的冲突。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有可靠的措施进行网元标识冲突检测,确保网元标识的唯一性。然而,目前除了人为规划以外,并没有有效的手段来保证网内各网元标识的唯一性。
现有的地址解析协议(ARP)可以为IP地址和对应的物理地址之间提供动态映射。该协议中有一个特性称作免费ARP(gratuitous ARP),指的是主机发送ARP查找自己的IP地址。而免费ARP的其中一个作用就是用于网络上的IP冲突检测;一个主机将自己的IP地址作为发送端和目的端的协议地址填入ARP请求中,并通过广播的方式在以太网上发送,但是该主机并不希望收到该请求的回答,如果收到回答,那么确定在网络上存在与本网元IP相同的网元,从而IP地址在网络上发生了冲突。
但是这种冲突检测方法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ARP协议只能应用在广播网络中,不能用在点到点网络中;一般只用于IP地址冲突的检测,而不能对其它网元标识冲突进行检测;只能对同一网络内的冲突进行检测,而网络间的冲突无法检测。
发明内容
有鉴于此,本发明实施例提出一种网元标识冲突的检测方法和装置,
所述检测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网元接收到包含网元标识和网元区分字的检测报文,将所述检测报文中的网元标识和网元区分字,与本网元的网元标识和本网元预先获得的网元区分字分别进行比较,如果与本网元的网元标识相同,且与本网元的网元区分字不同,则确定网元标识在网络上存在冲突,触发进行冲突处理。
所述装置包括:
网元区分字模块,用于获得网元区分字;
检测报文模块,用于接收包含网元标识和网元区分字的检测报文,在所述检测报文中解析出网元标识和网元区分字并输出;
比较模块,用于将来自所述检测报文模块的网元标识和网元区分字与本装置所在网元的网元标识和网元区分字进行比较,如果两个网元标识相同,而两个网元区分字不同,则输出冲突指示。
从以上技术方案可以看出,利用网络中唯一的网元区分字,可以在各种类型的网络中,动态并有效地检测网络中网元标识发生冲突的情况。不仅可以快速检测出网元标识发生冲突,并且也可以对冲突进行一系列的处理,本发明方案的实现并不依赖于具体的网络,或具体的网元类型,因此可以应用于任何网络的任何网元类型。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实施例的处理流程图;
图2为本发明实施例中第一网元发送检测报文的情况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实施例中第二网元和第四网元转发检测报文的情况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实施例中第三网元转发检测报文的情况示意图;
图5为本发明实施例的装置结构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发明提供一种对于各种网络类型均适用的网元标识冲突的检测方法,主要包括如下三个方面:
1)网元标识冲突的判断:为了判断网元标识冲突,需要每一个网元分配额外的信息,称之为“网元区分字”,并保证网元区分字的唯一性。将包含网元标识和网元区分字的检测报文通过网络发出,如果发现两个检测报文的网元标识相同,但是其对应的网元区分字不同,则这两个网元标识发生冲突,用冲突报文表明发生了网元冲突。
2)检测报文的收敛:为了使得检测报文在网络中能够快速收敛,每一个网元需要存储网元标识、网元区分字对应关系等信息。
3)网元标识冲突消失的判断。每一个网元定时发送检测报文,在一定的时间如果没有收到冲突报文,即确定网元标识冲突消失。
为使本发明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详细阐述。
本发明实施例的处理流程如图1所示,包括如下步骤: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未经华为技术有限公司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10161565.8/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