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素肉食品的制作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0710162574.9 | 申请日: | 2007-10-1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33808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3-05 |
发明(设计)人: | 林鸿仿 | 申请(专利权)人: | 林鸿仿 |
主分类号: | A23L1/20 | 分类号: | A23L1/20;A23L3/36 |
代理公司: | 海口翔翔专利事务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莫臻 |
地址: | 570000海南*** | 国省代码: | 海南;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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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肉食品 制作方法 | ||
1.一种素肉食品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下述过程:
1)、将整粒的豆类原料经筛选去掉杂质,清洗干净;
2)、用常温水浸泡;
3)、将上述经过常温水浸泡的豆类原料过滤后,用低温水对豆类原料进行浸泡,并进行冷藏,过滤,去除低温水;重复上述过程15~18次;
4)、将上述冷藏后的豆类原料过滤后进行冷冻,接着用常温水将豆类原料解冻,过滤去除常温水;重复上述过程3~5次;
5)、用常温水将上述冷冻后的豆类原料进行解冻,过滤,将湿豆粒进行包装得到初级加工食品,在冷藏的贮存条件下出售,可以煮后直接食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素肉食品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豆类是指黄豆、红豆、绿豆、黑豆、白豆、青豆、蚕豆、豌豆、芸豆中的一种或两种以上混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素肉食品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常温水浸泡的浸泡时间在0.5~1小时之间。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素肉食品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低温水的温度为1~9℃。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素肉食品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冷藏的时间为4~5小时。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素肉食品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冷冻的时间为20~24小时。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素肉食品的制作方法,其特征在于:常温水将经冷冻的豆类原料进行解冻、过滤后,将豆类原料进行加热烘干去除水分,烘干程度为半干状态或全干状态,得到半干豆粒或全干豆粒,作为制作进一步加工产品的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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