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辅助显示装置的计算机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63668.8 | 申请日: | 2007-10-1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65627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4-23 |
发明(设计)人: | 李元柱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6F1/16 | 分类号: | G06F1/16;G06F1/3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邵亚丽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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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辅助 显示装置 计算机 | ||
1.一种计算机,包括:
主体,具有容纳部分;
主显示单元,连接到所述主体、用于显示图像;和
辅助显示装置,具有用于显示附加图像的辅助显示单元,其中所述辅助显示装置可插入在所述容纳部分中。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计算机,其中,所述容纳部分包括:连接单元,用于在所述辅助显示装置插入在所述容纳部分中时,将所述主体连接到所述辅助显示装置。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计算机,其中,导引部分置于所述容纳部分中以在所述辅助显示装置插入在所述容纳部分中时,导引所述辅助显示装置。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计算机,其中,所述连接单元包括PCI专用槽。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计算机,其中,所述容纳部分置于所述主体的一侧,并且包括:透明元件,当所述辅助显示装置插入在容纳部分中时,所述辅助显示单元通过所述透明元件显示附加图像。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计算机,还包括:
用户输入单元,连接到所述主体;和
控制单元,用于根据输入到所述用户输入单元中的命令来控制到所述辅助显示装置和来自所述辅助显示装置的数据的传输。
7.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计算机,还包括:通信单元,用于无线发送数据到所述辅助显示装置和从所述辅助显示装置无线接收数据,
其中,所述控制单元控制所述通信单元。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计算机,其中,所述通信单元包括遵循蓝牙规范的器件。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计算机,还包括:电源单元,用于在所述辅助显示装置插入在容纳部分中时,向所述辅助显示装置提供功率,
其中,当计算机没有运行时,所述控制单元控制所述电源单元提供在待机模式下运行所述辅助显示装置所需的功率量,而当所述计算机运行时,所述控制单元控制所述电源单元提供在正常模式下运行所述辅助显示装置所需的功率量。
10.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计算机,其中,所述透明元件包括聚碳酸酯-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PC-ABS材料。
11.一种计算机,包括:
主体;
主显示单元,连接到所述主体,用于显示图像;
辅助显示单元,用于显示附加图像;以及
容纳部分,置于所述主体中,并且包括:透明元件,其中,所述辅助显示单元可插入在所述容纳部分中,并且在所述透明元件插入在容纳部分中时,通过其来显示所述附加图像。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计算机,其中,当未被插入在所述容纳部分中时,所述辅助显示单元不显示附加图像。
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计算机,其中,所述容纳部分包括:连接单元,用于当所述辅助显示单元被插入在所述容纳部分中时,将所述主体连接到所述辅助显示单元。
14.如权利要求13所述的计算机,其中,所述连接单元包括PCI专用槽。
15.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计算机,还包括:
用户输入单元,连接到所述主体;和
控制单元,用于根据输入到所述用户输入单元的命令来控制到所述辅助显示单元的和来自所述辅助显示单元的数据的传输。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计算机,还包括:通信单元,用于向所述辅助显示单元无线发送和从所述辅助显示单元无线接收数据。
17.如权利要求16所述的计算机,其中,所述通信单元包括遵循蓝牙规范的器件。
18.一种和辅助显示单元通信的计算机,包括:
主体;
主显示单元,连接到所述主体,用于显示图像;和
容纳器,置于所述主体中,并且具有透明元件,其中,所述容纳器被配置以便当所述辅助显示单元插入在所述容纳器中时,所述辅助显示单元通过所述透明元件显示附加图像。
19.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计算机,其中,当未被插入在所述容纳器中时,所述辅助显示单元不显示附加图像。
20.如权利要求18所述的计算机,其中,所述容纳器包括:连接单元,用于当所述辅助显示单元被插入在所述容纳器中时,将所述主体连接到所述辅助显示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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