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桩结构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63916.9 | 申请日: | 2007-12-2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68962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4-30 |
发明(设计)人: | 张国梁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国梁 |
主分类号: | E02D27/12 | 分类号: | E02D27/12;E02D5/48;E02D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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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100089北京市海***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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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结构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桥梁、工业民用建筑等的土木领域中用的桩结构。
背景技术
目前,传统桩包括有在桩身侧臂上带有侧向突出的凸环部,通过该凸部,可使这样的桩的承载力提高。从桩整体受力来说,其上部受力大,其下部受力小,即使设置了凸环部,桩的承载力仍往往受到桩身直径的制约,即桩身的上部强度不够,经常人们通过加大桩身直径的方式,来满足强度的要求。但是,在桥梁基础中,往往采用群桩的桩结构,该群桩的顶部连接有承台,此时,对于每根桩,有竖向承载力的要求,还有抵抗弯矩的要求,这就要求桩的顶部的直径,即,桩径不能够太小,此时,在该桩身上形成凸环部的场合,凸环部的直径就较大,但是就整体结构来说,还有桩间距的要求,在保持较大直径桩身(满足弯矩的要求)的同时又带有较大凸环部(满足竖向承载力的要求)时,为了避免相邻桩的凸环部相互妨碍,往往桩间距过大,其结果是,导致桩顶部的承台的总体尺寸过大,虽然单桩承载力提高,但是上述承台的成本却增加,从总体上来说,整体结构的受力还不合力,经济上不是特别合算。在城市的建筑物密集和临近市政管线的场合,不允许过大的桩间距,也不允许过大的承台,否则会影响邻接建筑物或市政管线,或受到邻接的建筑物的妨碍。对于现有桥梁的基础加固,其桩间距有限,又要求桩的承载力的增加,目前的桩结构难以满足这种要求。
发明的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桩结构,其既从整体上使群桩的桩间距的不过大,进而不使承台面积太大,又同时满足水平与竖向荷载的要求。
本发明的目的是通过下述的桩结构来实现的,该桩结构包括多根桩和桩承台,上述多根桩的顶部与该桩承台连接,该桩包括桩身和形成于该桩身上,从该桩身向侧方突出的凸环部,上述桩身沿桩纵向,包括直径不同的多个桩节段,其中,该多个桩节段的等效直径从上往下减小,在最上方的第1桩节段下方的任意的第i桩节段上形成上述凸环部,形成有该凸环部的第i桩节段的等效半径是按照满足下述关系式,以便减小相邻的上述桩间距,进而减小上述桩承台的整体尺寸的方式确定的,该关系为:
ΔFi=Pi(πr12-πri2)×βi
在该式中,
ΔFi表示第i桩节段上的凸环部的承载力的增量值;
Pi表示第i桩节段处的凸环部周围土的单位面积承载力;
r1表示桩最上方的第1桩节段的等效半径;
ri表示形成有该凸环部的第i桩节段的等效半径;
βi表示在第i桩节段,当凸环部为非连续环形的凸起时,该凸起的垂直投影面积与其等效半径和该凸环部的等效半径ri相同的连续纯环形凸环部的垂直投影面积的比,当凸环部为连续纯环形凸环部时,该比值为1。
按照上述方案,由于凸环部形成于较细的桩身节段处,故与等径桩身的场合相比较,在获得相同凸环部的承载力的情况下,可使该该凸环部的直径减小,由于凸环部的直径减小,故相邻桩的凸环部不会相互妨碍,从而施工困难的现象大大缓减,不会造成过大的桩间距,从而不会使桩顶部的承台的总体尺寸或总面积过大,有利于成本的降低。也就是说,本发明依靠桩与土的更加协同的作用效果,在满足桥梁中所特定的要求的,桩顶部抵抗弯矩,竖向荷载的同时,由于受力合理,仍不会使桩结构的整体成本过大。
按照本发明,使上述变径结构的多个桩组合在一起而形成的群桩产生了桩与土,桩与桩,凸环部与凸环部之间的空间利用更加合理,桩土空间布置更加灵活,使得很多问题和矛盾得以优化。
在上述本发明的桩结构中,最好,上述桩为混凝土桩,上述凸环部中配有钢筋。
在上述本发明的桩结构中,最好,上述桩为混凝土桩,在上述桩的桩身中配有钢筋,或预应力钢筋。
在上述本发明的桩结构中,最好,在一个桩节段中设置有多个凸环部。
按照该方案,由于在一个桩节段设置多个凸环部,这样可充分地调动地基土体的承载力,来提高桩的承载力,进而提高桩结构的承载力。
在本发明的桩结构中,最好,上述凸环部尽可能形成于靠近桩底端的桩节段上。
按照该方案,由于伴随地基深度的增加,地基强度,即地基承载力也增加,根据该特性,将凸环部更加靠近桩底端设置,从而可更加充分地调动地基土体参与受力,将更多的地基承载力转化为桩的承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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