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发泡材料的组合物和发泡材料有效
申请号: | 200710165475.6 | 申请日: | 2007-10-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23632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5-06 |
发明(设计)人: | 朱燕;李成章;江林 | 申请(专利权)人: |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8L23/04 | 分类号: | C08L23/04;C08L23/26;C08J9/00 |
代理公司: | 北京润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王凤桐;吴德明 |
地址: | 518119广东省深***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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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发泡 材料 组合 | ||
1.一种用于发泡材料的组合物,该组合物含有聚乙烯、乙烯醋酸乙烯酯和发泡剂,其特征在于,所述聚乙烯为氧化改性聚乙烯、磺化改性聚乙烯和卤化改性聚乙烯中的一种或几种,其中,该组合物还含有增容剂、交联剂和无机填料,相对于100重量份的聚乙烯,乙烯醋酸乙烯酯的含量为80-800重量份,发泡剂的含量为5-50重量份,增容剂的含量为0.5-10重量份,交联剂的含量为0.5-10重量份,无机填料的含量为10-80重量份;增容剂为硬脂酸盐、硬脂酸和氧化锌中的一种或几种;交联剂为过氧化二异丙苯;无机填料为纳米级碳酸钙。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氧化改性聚乙烯是通过将未改性的聚乙烯与臭氧接触而制得的,接触的条件包括接触温度为40-70℃、接触时间为5-120分钟。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磺化改性聚乙烯是通过将未改性的聚乙烯与磺化剂接触而制得的,接触的条件包括接触温度为20-100℃、接触时间为10-200分钟。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磺化剂为二氧化硫、硫酸和硫酸酯中的一种或几种。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卤化改性聚乙烯是通过将未改性的低密度聚乙烯与卤素单质接触而制得的,接触的条件包括接触温度为20-70℃、接触时间为20-240分钟。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卤素单质为氯气。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组合物,其中,所述发泡剂为N-亚硝化合物发泡剂、偶氮化合物发泡剂和酰肼类化合物发泡剂中的一种或几种。
8.一种发泡材料,该发泡材料是通过将权利要求1-7中任意一项所述的组合物发泡而制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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