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组治疗中风、偏瘫后遗症的中成药有效
申请号: | 200710165709.7 | 申请日: | 2007-10-2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81483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5-21 |
发明(设计)人: | 赵谦;赵慧萍;邢俊霞 | 申请(专利权)人: | 赵谦 |
主分类号: | A61K36/8962 | 分类号: | A61K36/8962;A61K9/70;A61P9/10;A61P25/00;A61K31/045;A61K35/36;A61K35/55;A61K35/56 |
代理公司: | 郑州大通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陈大通 |
地址: | 450003河南省郑州***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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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组 治疗 中风 偏瘫 后遗症 中成药 | ||
1.一种治疗中风、偏瘫后遗症的中成药,其特征是:以重量份表示,含有原药炮山甲1~10份、制川乌1~10份、蛤粉1~10份、葱汁液0.5~10份、烈酒0.1~5份和麝香0.03~0.1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中风、偏瘫后遗症的中成药,其特征是:所述的原药中炮山甲2~8份、制川乌2~8份、蛤粉2~8份、葱汁液2~8份、烈酒1~4份和麝香0.05~0.08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中风、偏瘫后遗症的中成药,其特征是:所述的原药中炮山甲2~5份、制川乌1~6份、蛤粉1~6份、葱汁液3~7份、烈酒2~3份和麝香0.05~0.08份。
4.根据权利要求1至3任一项所述的治疗中风、偏瘫后遗症的中成药,其特征是:所述的烈酒为53度以上的纯粮酒。
5.一种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中风、偏瘫后遗症的中成药的生产方法,其特征是:
(1)分别称取炮山甲、制川乌、蛤粉,混合后研细制成粉料;
(2)将研细的麝香粉料先溶于烈酒中,再加入葱汁液和所述的粉料,混合、搅拌均匀后制成主药;
(3)以重量百分比计,取所述的主药65~80%,各辅料为:羟甲基淀粉钠5~15%,淀粉3~5%,无水酒精5~20%,山梨醇0.1~0.2%,将主料和辅料混合均匀,模压成型即可。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治疗中风、偏瘫后遗症的中成药的生产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炮山甲、制川乌、蛤粉、麝香粉料的粒度均为100~120目。
7.一种与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中风、偏瘫后遗症的中成药配合使用的伸筋汤料中成药,其特征是:以重量份表示,原药透骨草20~40份、红花20~40份、伸筋草20~40份构成,分别称取原药,混合置于药锅中,向锅中加入10~20倍的冷水,浸泡0.5~1h,再加热至80~100℃,在此温度下再浸泡0.5~1h,过滤得药液和药渣;再向药渣中加入3~6倍药渣重量的冷水,重复提取两次;合并三次所得药液,经浓缩后得到药液浓度为18~25%。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伸筋汤料中成药,其特征是:所述的原药中透骨草25~35份、红花25~35份、伸筋草25~35份。
9.一种与权利要求1所述的治疗中风、偏瘫后遗症的配合使用的穴位刺激液,其特征是:该刺激液由葱汁液400~600ml、烈酒80~120ml和0.03~0.08克麝香混合而成。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穴位刺激液,其特征是:所述的烈酒为53度以上的纯粮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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