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发光装置与显示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67106.0 | 申请日: | 2007-10-18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74538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5-07 |
发明(设计)人: | 姜守钟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SDI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H01J63/06 | 分类号: | H01J63/06;H01J63/02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波;陶凤波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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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发光 装置 显示装置 | ||
1.一种发光装置,包括:
真空容器,具有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以及密封构件;
电子发射单元,设置在所述第一基板的内表面上,并且具有驱动电极和电子发射区;
发光单元,设置在所述第二基板的内表面上;
多个间隔体,设置在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之间;及
电阻层,形成在所述第一基板上,并且耦接到所述驱动电极中的至少一个,所述电阻层围绕所述多个间隔体中的一个或更多的周围。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
其中所述驱动电极包括第一电极和与所述第一电极交叉的第二电极,在所述第一电极和所述第二电极之间插设有绝缘层;并且
其中所述电子发射区电耦接到所述第一电极或者所述第二电极。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所述多个间隔体设置在所述第二电极之间的所述绝缘层上。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所述电阻层形成在所述绝缘层上,并且接触至少一个所述第二电极。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所述电阻层包括设置在一对所述第二电极之间并且平行于该对第二电极的延伸部分,该对第二电极的成员彼此相邻。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除了该对第二电极之间的对应于设置在该对第二电极之间的间隔体的一部分区域之外,所述电阻层覆盖该对第二电极之间的所有区域,该对第二电极的成员彼此相邻,所述间隔体来自所述多个间隔体之中。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发光装置,
其中在所述第二电极的宽度方向上间隔体宽度大于该对第二电极的成员之间的距离,所述间隔体来自所述多个间隔体之中并且设置在该对第二电极的成员之间,该对第二电极的所述成员彼此相邻,并且
其中在该对第二电极的每个成员中形成凹入部分,从而容置每个所述间隔体和所述电阻层。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发光装置,其中所述电阻层的电阻率在106至1012Ωcm的范围内。
9.一种显示装置,包括:
显示板,用于显示图像;及
发光装置,向所述显示板发光,
其中所述发光装置包括具有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以及密封构件的真空容器、设置在所述第一基板的内表面上并且具有驱动电极和电子发射区的电子发射单元、设置在所述第二基板的内表面上的发光单元、设置在所述第一基板和所述第二基板之间的间隔体,以及形成在所述第一基板上并且耦接到所述驱动电极中的至少一个的电阻层,所述电阻层围绕所述间隔体的周围。
10.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装置,
其中所述驱动电极包括第一电极和与所述第一电极交叉的第二电极,在所述第一电极和所述第二电极之间设置有绝缘层,并且
其中所述电子发射区电耦接到所述第一电极或者所述第二电极。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显示装置,
其中所述间隔体设置在所述第二电极之间的所述绝缘层上,并且
其中所述电阻层形成在所述绝缘层上并且接触所述第二电极。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电阻层具有设置在所述第二电极之间并且平行于所述第二电极的延伸部分。
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电阻层覆盖成对的第二电极之间的所有区域,除了该对第二电极之间对应于所述间隔体的一部分区域之外。
14.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显示装置,
其中在所述第二电极的宽度方向上所述间隔体的宽度大于所述第二电极的两个相邻电极之间的距离,并且
其中在所述第二电极中形成凹入部分,以容置所述间隔体和所述电阻层。
15.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装置,
其中所述显示板包括第一像素,并且
其中所述发光装置包括第二像素,所述第二像素少于所述第一像素,每个所述第二像素的发光强度被单独控制。
16.如权利要求9所述的显示装置,其中所述显示板是液晶显示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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