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纳米粒子催化和增强化学发光的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70432.7 | 申请日: | 2007-11-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48584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3-26 |
发明(设计)人: | 高峰;陈浩;崔大祥;贺蓉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交通大学 |
主分类号: | C09K11/07 | 分类号: | C09K11/07 |
代理公司: | 上海交达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王锡麟;王桂忠 |
地址: | 200240***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纳米 粒子 催化 增强 化学 发光 方法 | ||
1.一种用纳米粒子催化和增强化学发光的方法,其特征是,采用贵金属纳米粒子作为催化剂,其贵金属纳米粒子的颗粒粒径是1纳米~100纳米,以H2O2为氧化剂,增强化学发光物质的发光强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纳米粒子催化和增强化学发光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贵金属纳米粒子是金、银、铂、铜中的一种或它们混合合金中的任意一种。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纳米粒子催化和增强化学发光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贵金属纳米粒子是核/壳结构的纳米粒子,核是纳米氧化物粒子、高分子聚合物粒子中的任意一种,壳是贵金属纳米粒子。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纳米粒子催化和增强化学发光的方法,其特征是,所述的化学发光物质是酰肼类、咪唑类、吖啶类化合物中的任意一种。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上海交通大学,未经上海交通大学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10170432.7/1.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移动装置的省电系统与方法
- 下一篇:用于击剑的鞋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