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手机信息定时发送的处理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71562.2 | 申请日: | 2007-11-30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53509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6-10 |
发明(设计)人: | 张迪 | 申请(专利权)人: | 希姆通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M1/725 | 分类号: | H04M1/725;H04W4/12 |
代理公司: | 上海智信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薛 琦 |
地址: | 200051上海市长宁***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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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手机 信息 定时 发送 处理 方法 | ||
1、一种手机信息定时发送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步骤:
S1、根据用户的输入,设定要求定时发送信息的发送时间并保存;
S2、用户可以编辑、删除、添加信息的定时发送时间;
S3、用户设定的发送时间到达时,系统会将保存的信息发送出去。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机信息定时发送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1中所述的信息至少包括短信、彩信内容。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机信息定时发送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1中所述的设定要求定时发送信息的发送时间并保存的步骤包括:S11、保存信息后,设定用户要求定时发送的时间,可以是多个时间点;S12、将时间点和唯一可以标识该条信息的ID保存在数据列表中。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机信息定时发送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2中所述的用户可以编辑、删除、添加信息的定时发送时间的步骤包括:S21、用户可以在发件箱或草稿箱等存储待发送信息的信息列表中查看到该信息设定的发送时间;S22、用户可以修改已经设定的发送时间;S23、用户也可以添加或者删除信息的发送时间。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机信息定时发送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骤S3中所述的用户设定的时间到达时,系统会将保存的信息发送出去的步骤包括:S31、用户设定的时间到达,如果手机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则将设定该时间发送的信息发出;S32、用户设定的时间到达,如果手机处于关闭状态,则可以按照用户预先设定的处理方式来决定信息是否发送。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机信息定时发送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骤S1之前还包括:S01、设定S1功能开关,包括开启,关闭等;S02、设定关机时定时发送的处理,包括不发送或发送。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手机信息定时发送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对未按设定时间发送的信息和已经按设定时间发送的信息都可以给用户以提示。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手机信息定时发送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给用户加以提示,包括:提示框,图标或者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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