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用于商品砂浆的复合型保水增稠材料及其使用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0710172528.7 | 申请日: | 2007-12-1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86463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5-28 |
发明(设计)人: | 孙振平;蒋正武;于龙;庞敏 | 申请(专利权)人: | 同济大学 |
主分类号: | C04B24/38 | 分类号: | C04B24/38;C04B14/04;C04B14/10;C04B18/08;C04B24/18 |
代理公司: | 上海正旦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磊 |
地址: | 20009***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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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用于 商品 砂浆 复合型 保水增稠 材料 及其 使用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属建筑材料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商品砂浆的复合型保水增稠材料及其使用方法。
背景技术
为加快我国建筑业的节能减排,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从2000年开始,我国上海就开始商品砂浆的研究和试生产应用。在此过程中,发现商品砂浆与传统砂浆相比,在施工和易性、强度、耐久性、施工进度、劳动强度、节约资源和能源、环保等方面具有极大优势。随后,我国北京、广州、深圳等城市相继推广生产和使用商品砂浆。2007年6月6日,我国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质检总局和环保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中关于“从使用环节入手,进一步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力度”的要求,根据《散装水泥管理办法》,采取禁止在城市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措施,是一项保证建筑工程质量、提高建筑施工现代化水平、实现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文明施工的一项重要技术手段。通知要求,北京、天津、上海、郑州、广州、深圳、南京、常州、大连和葫芦岛等10城市从2007年9月1日起禁止使用施工现场配制的砂浆,重庆、杭州、石家庄、武汉、长沙等33个城市从2008年7月1日起禁止使用施工现场配制的砂浆,而长春、太原、乌鲁木齐等84个城市从2009年7月1日起禁止使用施工现场配制的砂浆。
按供应形式,商品砂浆有干混和预拌之分;按照用途,商品砂浆有抹灰、砌筑、地面之分;按照强度等级,商品砂浆又包括M5,M7.5,M10,M15,M15,M20,M25,M30等多种。所以说商品砂浆的配制技术要求十分复杂和严格。
配制商品砂浆的最大技术难点在于如何在不影响力学强度的前提下改善砂浆的和易性,增加稠度,降低分层度和改善保水性,而且所添加的外加剂组分要能够与其它干粉状材料混合均匀,再者,这些材料在砂浆运输中不得发生分离。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出一种能大幅度提高砂浆抗分层性和保水性的用于商品砂浆的复合型保水增稠材料及其使用方法。
本发明提出的用于商品砂浆的复合型保水增稠材料,由钙基彭润土、钠基膨润土、高岭土、海泡石、沸石粉、纤维素醚)、粉煤灰和木质素磺酸盐组成,各组分的重量比为:
钙基膨润土 100
钠基膨润土 1-100
高岭土 1-50
海泡石 1-40
沸石 1-20
纤维素醚 0.3-10
粉煤灰 0-40
木质素磺酸盐 0-30,
其中,纤维素醚的粘度为10000mPa.s-200000mPa.s。
各组份较佳的重量比为:
钙基膨润土 100
钠基膨润土 10-50
高岭土 5-40
海泡石 4-30
沸石 5-25
纤维素醚(粘度10000mPa.s-200000mPa.s) 0.6-8
粉煤灰 5-30
木质素磺酸盐 0-15。
本发明提出的用于商品砂浆的复合型保水增稠材料的制备方法,具体步骤为:,按原料的重量比称量各组份,钙基膨润土、钠基膨润土、高岭土、海泡石、沸石粉、纤维素醚、粉煤灰和木质素磺酸盐,混合,投入粉磨机内进行粉磨,直到0.08mm方孔筛筛余百分数小于40%,即得所需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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