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用于辐射制冷的卤化物材料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73426.7 | 申请日: | 2007-12-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30254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30 |
发明(设计)人: | 马一平 | 申请(专利权)人: | 同济大学 |
主分类号: | C09K5/00 | 分类号: | C09K5/00;C09D7/14;C09D133/00;C09D183/00;C09D5/00 |
代理公司: | 上海东亚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陈树德 |
地址: | 200092上***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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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用于 辐射 制冷 卤化物 材料 | ||
1.一种用于辐射制冷的卤化物材料,所述的卤化物材料为碱金属卤化物或碱土金属卤化物。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辐射制冷的卤化物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卤化物材料包括氟化钠、氟化钙、氯化镁、溴化钡中的一种或其组合。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用于辐射制冷的卤化物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卤化物材料为由碱金属、碱土金属氢氧化物与酸反应制得,或为天然矿物卤化物。
4.针对权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辐射制冷的卤化物材料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将卤化物材料研磨,用粘胶剂混合,涂覆在需制冷的环境中,或涂覆在基材上置于需制冷的环境中。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辐射制冷的卤化物材料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粘合剂为丙烯酸粘合剂或有机硅粘合剂。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辐射制冷的卤化物材料的使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卤化物与粘合剂的质量比为,1∶0.0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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