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装蚊香的盒子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73790.3 | 申请日: | 2007-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67526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01 |
发明(设计)人: | 吴东芳;马元璐 | 申请(专利权)人: | 上海市民办双翼学校 |
主分类号: | A01M13/00 | 分类号: | A01M13/00 |
代理公司: | 上海天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宋 羽 |
地址: | 201300上海*** | 国省代码: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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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蚊香 盒子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盒子,特别涉及一种装蚊香的盒子。
背景技术
蚊香是夏天很多人常用的驱蚊用品。因使用蚊香引起火灾的事件,不胜枚举。现在使用蚊香,还常碰到蚊香燃烧过旺,产生的烟雾过大,但是人们又无法控制的问题。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的第一方面在于提供一种装蚊香的盒子,以解决现在点燃蚊香后没有装蚊香的盒子的问题。
本发明通过下述第一技术方案解决上述问题:
一种装蚊香的盒子,其特征在于,包括:
敞口的盒子本体;
可以盖在所述盒子本体上的盒盖,所述盒盖上开有透气孔。
本发明的目的的第二方面在于提供一种装蚊香的盒子,以解决现在无法控制蚊香产生的烟雾的问题。
本发明通过下述在第一技术方案上改进的第二技术方案解决上述问题:
一种装蚊香的盒子,其特征在于,包括:
敞口的盒子本体;
可以盖在所述盒子本体上的盒盖,所述盒盖上开有透气孔;
安装轴,所述安装轴设置在所述盒盖上;
用于遮挡住所述透气孔的两遮挡片,所述两遮挡片的面积小于所述盒盖,所述两遮挡片安装在所述安装轴上并可绕所述安装轴旋转。
本发明的目的的第三方面在于提出一种装蚊香的盒子,以解决现在使用断裂的小段蚊香不方便的问题。
本发明通过下述在第二方案上改进的第三技术方案解决上述问题:
一种装蚊香的盒子,其特征在于,包括:
敞口的盒子本体;
可以盖在所述盒子本体上的盒盖,所述盒盖上开有透气孔;
安装轴,所述安装轴设置在所述盒盖上;
用于遮挡住所述透气孔的两遮挡片,所述两遮挡片的面积小于所述盒盖,所述两遮挡片安装在所述安装轴上并可绕所述安装轴旋转;
固定蚊香的吊环,所述吊环包括环状部分,竖直杆状部分,水平杆状部分;所述水平杆状部分连接所述竖直杆状部分,所述竖直杆状部分连接所述环状部分;所述固定蚊香的吊环插在所述透气孔中,所述水平杆状部分架在所述盒盖上。
本发明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将蚊香放进本发明中,就不用担心意外失火了。
附图说明
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来进一步说明本发明。
图1是实施例1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实施例2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实施例2、3的安装轴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实施例2、3的遮挡片的结构示意图。
图5是实施例3的结构示意图。
图6是吊环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发明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发明。
实施例1
参见图1。一种装蚊香的盒子,包括:
敞口的盒子本体1;
可以盖在所述盒子本体1上的盒盖2,盒盖2上开有透气孔20。将点着的蚊香放置在盒子本体1中,盖上盒盖2,蚊香产生的烟从透气孔20中流出。盒子本体1和盒盖用金属或阻燃性塑料制成。优选的金属为铝。
实施例2
参见图2、3、4。一种装蚊香的盒子,包括:
敞口的盒子本体1;
可以盖在所述盒子本体1上的盒盖2,盒盖2上开有透气孔20;
安装轴3,安装轴3设置在盒盖2上;
用于遮挡住透气孔20的两遮挡片41、42,两遮挡片41、42的面积小于盒盖2,两遮挡片41、42安装在安装轴3上并可绕安装轴3旋转。
通过旋转两遮挡片41、42可以调节两遮挡片41、42的相对位置,进而调节被遮挡的透气孔20的数目。这样,就可以调节蚊香产生的烟的烟量大小。
实施例3
参见图3、4、5、6。一种装蚊香的盒子,包括:
敞口的盒子本体1,
可以盖在所述盒子本体上的盒盖2,所述盒盖上开有透气孔20;
安装轴3,安装轴3设置在盒盖2上;
用于遮挡住透气孔20的两遮挡片41、42,两遮挡片41、42的面积小于所述盒盖2,两遮挡片41、42安装在安装轴3上并可绕安装3轴旋转;
固定蚊香的吊环5,吊环5包括环状部分51,竖直杆状部分52,水平杆状部分53;水平杆状部分53连接竖直杆状部分52,竖直杆状部分52连接环状部分51;固定蚊香的吊环5插在透气孔20中,水平杆状部分53架在所述盒盖2上。将断裂下来的小段蚊6香插在吊环5的环状部分51,点着即可。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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