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无人化物件传递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75860.9 | 申请日: | 2007-10-1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14386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4-22 |
发明(设计)人: | 陈昶任 | 申请(专利权)人: | 陈昶任 |
主分类号: | G07B17/00 | 分类号: | G07B17/00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安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徐 林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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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人化 物件 传递 系统 | ||
1、一种无人化物件传递系统,其特征在于:该传递系统包括:
一内部设有监视系统、门禁认证系统、输入装置、信息传输系统,和储存空间的储存空间集合体;
一管控储存空间集合体所有信息与物流中心的信息管理系统中心;
一负责与传递指令请求人、寄件人、收件人、发货人联系,提供各种组合的数字码予传递指令请求人、寄件人、收件人与物流中心,并处理由信息管理系统中心传递出来的讯息的中心网站;
一负责传递物件于各储存空间集合体间的物流中心;
一由多种组合,提供储存空间集合体输入与认证的数字码。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化物件传递系统,其特征在于:储存空间集合体是一设有多个储存空间的集合体,统一由集合体负责提供每一个储存空间监视、门禁认证、信息输入、信息传输、与帐务管理机制。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化物件传递系统,其特征在于:储存空间集合体的门禁认证主要依据为中心网站提供的数字码与认证码。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化物件传递系统,其特征在于:数字码为数字密码。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化物件传递系统,其特征在于:数字码为条形码。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化物件传递系统,其特征在于:数字码包含:存取数字码、寄件数字码、传递数字码、传递取件数字码、传递存入数字码、取件确认数字码及其确认码。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化物件传递系统,其特征在于:中心网站提供予物流中心的数字码,主要提供传递通路讯息。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化物件传递系统,其特征在于:信息管理系统中心更包括中心网络。
9、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化物件传递系统,其特征在于:储存空间集合体更包括利用付费机制进行付费的帐务管理系统。
10、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化物件传递系统,其特征在于:中心网站提供给不同物件的数字码因可提供信息不同而有所不同,且具唯一性。
11、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化物件传递系统,其特征在于:传递指令请求人包含寄件人。
1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化物件传递系统,其特征在于:传递指令请求人包含收件人。
1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无人化物件传递系统,其特征在于:寄件人与收件人更包括一对多与多对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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