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室内/外非金属光跳线用光缆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76434.7 | 申请日: | 2007-10-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44878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3-19 |
发明(设计)人: | 钱峰;陈宝平;王世颖;史惠平;沈舜华 | 申请(专利权)人: | 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B6/44 | 分类号: | G02B6/44 |
代理公司: | 北京宇生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倪骏 |
地址: | 430074湖北***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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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室内 非金属 跳线 用光 | ||
1.一种适用于室内/外光设备的连接用光缆,其特征为:该光缆与室内/外光设备直接连接,该光缆包括2~4个子单元,每个子单元为单芯缆(07)或填充单元(08),单芯缆(07)包括单芯光纤(01)、紧套层(02)、增强件(04)和子单元护层(03),填充单元(08)包括增强件(04)和子单元护层(03),子单元被保护在外护层(06)的中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室内/外光设备的连接用光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紧套层(02)的材料为阻燃材料。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室内/外光设备的连接用光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子单元护层(03)或外护层(06)的材料为阻燃材料。
4.根据权利要求2或3所述的室内/外光设备的连接用光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阻燃材料为以下材料中的一个:聚氯乙烯、阻燃聚乙烯、黑色阻燃聚乙烯。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室内/外光设备的连接用光缆,其特征在于在子单元与外护层(06)之间设有增强件(05)。
6.根据权利要求1或5所述的室内/外光设备的连接用光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增强件(04)和(05)为非金属材料。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室内/外光设备的连接用光缆,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非金属材料为芳纶纱。
8.根据权利要求1或7所述的室内/外光设备的连接用光缆,其特征在于子单元采取合理的绞合节距。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室内/外光设备的连接用光缆,所述绞合节距为10CM~100CM。
10.根据权利要求1、2、3或7所述的室内/外光设备的连接用光缆,其特征在于在外护层(06)中添加碳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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