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鸭瘟疫苗及其专用毒株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78371.9 | 申请日: | 2007-11-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00710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6-18 |
发明(设计)人: | 范书才;李虹;史大庆;朱良全;康凯 | 申请(专利权)人: |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 |
主分类号: | C12N7/00 | 分类号: | C12N7/00;C12N7/04;A61K39/255;A61P31/22 |
代理公司: |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关畅;任凤华 |
地址: | 100081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瘟疫 及其 专用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鸭瘟疫苗及其专用毒株。
背景技术
鸭瘟(Duck Plague)又名鸭病毒性肠炎,是危害鸭、鹅及其他雁形目禽类的一种急性、接触性、败血性传染病,以血管损伤、消化道出血性坏死、淋巴器官受损和实质性器官退行性变化为主要特征。任何品种、年龄和性别的鸭都能感染,但成年鸭的发病率高于幼鸭,其中以产蛋母鸭的死亡率最高(殷震,刘景华.动物病毒学[M].第二版.北京:科学出版社,1997:1073-1077)。该病由Baudet(BaudetA E R F.mortality in ducks in the Netherlands caused by a filterable virus.Fowl plague[J].Tijdschr Diergeneeskd,1923,50:455-459.)首次报道于荷兰,黄引贤等(黄永贤,欧守抒.拟鸭瘟的研究[J].华南农学院学报,1959,1(1):67-78)于1959年在我国首次发现该病的存在,目前已成为严重威胁养鸭业的主要疫病之一。该病的病原是鸭瘟病毒(Duck Plague Virus,DPV)或称鸭肠炎病毒(DuckEnteritis Virus,DEV),鸭疱疹病毒I型(Duck Herpesvirus Type 1),属疱疹病毒科,未分属。据有关资料报道(殷震,刘景华.动物病毒学[M].第二版.北京:科学出版社,1997:1073-1077),世界各地分离的鸭瘟病毒株,在抗原性上是一致的,即具有共同的免疫原性,均能产生交互免疫。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鸭瘟病毒鸡胚化弱毒疫苗在全世界得到广泛应用。我国也使用鸭瘟鸡胚或鸡胚成纤维细胞弱毒疫苗预防鸭瘟(中国兽药典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M].二00五年版.三部.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06.),且证明是有效的。
灭活疫苗安全性好,不需低温保存运输,因而更能够保证疫苗的使用效果。现有的鸭瘟弱毒活疫苗,在使用过程中,由于保藏运输不当,存在免疫失败的可能性(杨待建等.免疫接种失败与鸭瘟的发生[J].中国家禽,1998,20(11):20-21)。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鸭瘟疫苗及其专用毒株。
本发明所提供的鸭瘟病毒是鸭瘟疱疹病毒AV1221毒株经易感鸭胚传代得到的鸭胚适应病毒。
本发明的鸭瘟病毒具体可为鸭瘟疱疹病毒AV1221毒株经易感鸭胚传二至七代得到的鸭胚适应病毒,优选为鸭瘟疱疹病毒AV1221毒株经易感鸭胚传二至四代得到的鸭胚适应病毒。
其中,鸭瘟疱疹病毒AV1221毒株经易感鸭胚传三代得到的鸭胚适应毒-鸭瘟疱疹病毒AV1221 DE3株已于2007年11月27日保藏于中国微生物菌种保藏管理委员会普通微生物中心(简称CGMCC)(地址是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保藏登记号为CGMCC No.2268。
本发明的鸭瘟病毒可用于制备鸭瘟灭活疫苗。
本发明所提供的鸭瘟疫苗,它的活性成分是灭活的鸭瘟疱疹病毒AV1221毒株经易感鸭胚传代得到的鸭胚适应病毒。
所述疫苗中还含有动物疫苗佐剂。所述佐剂可为注射用白油、司本-80、硬脂酸铝和吐温-80。
所述鸭瘟疫苗中,所述活性成分是用94-96容量份的病毒液灭活得到的,所述病毒液为鸭瘟疱疹病毒AV1221毒株经易感鸭胚传代得到的鸭胚适应病毒接种易感鸭胚后得到的胚液;所述病毒液中鸭瘟疱疹病毒AV1221毒株经易感鸭胚传代得到的鸭胚适应病毒的含量为104.5-105.5ELD50/0.2ml(灭活前);
所述疫苗中含有注射用白油138-288容量份,司本-80 5-24容量份,硬脂酸铝1.5-6重量份,吐温-80 4-8容量份;
所述容量份∶重量份=ml∶g。
所述鸭瘟疱疹病毒AV1221毒株可经鸭胚传二至七代,优选为经鸭胚传二至四代。
本发明的另一个目的是提供一种制备鸭瘟疫苗的方法。
本发明所提供的制备鸭瘟疫苗的方法,是将下述油相和水相按照(1-3)∶1的容量比混合制成乳剂;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未经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10178371.9/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控制微电网的系统和方法
- 下一篇:制备硅铝磷酸盐分子筛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