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工程抢修用的超早强自密实材料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78821.4 | 申请日: | 2007-12-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53240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1-28 |
发明(设计)人: | 仲晓林;孙跃生;仲朝明;丁磊;邵正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北京纽维逊建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04B28/00 | 分类号: | C04B28/00;C04B14/06;C04B14/02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硕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玫 |
地址: | 100088***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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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工程 抢修 超早强 密实 材料 | ||
1、一种工程抢修用的超早强自密实材料,其特征在于包括下列组分及按重量份数的含量:
水泥 25~60份,
砂 50~80份,
石子 60~150份,
减水剂 0.25~2.5份,
促凝剂 0.1~1.2份。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超早强自密实材料,其特征在于各组分及优选含量为:
水泥 30~50份,
砂 60~70份,
石子 80~120份,
减水剂 0.5~2.0份,
促凝剂 0.5~1.0份。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超早强自密实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水泥为快硬早强水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超早强自密实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快硬早强水泥为快硬硫铝酸盐水泥或快硬铁铝酸盐水泥。
5、根据权利要求1、2或4所述的超早强自密实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砂为人工砂或天然砂。
6、根据权利要求1、2或4所述的超早强自密实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石子为卵石或碎石。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超早强自密实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卵石或碎石大小为5~30mm。
8、根据权利要求1、2或4所述的超早强自密实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减水剂为聚羧酸或萘磺酸盐缩合物。
9、根据权利要求1、2或4所述的超早强自密实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促凝剂为氯化钙或硝酸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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