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煤与石油共同加工生产优质发动机燃料的方法有效
申请号: | 200710179430.4 | 申请日: | 2007-12-13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20287B | 公开(公告)日: | 2010-11-10 |
发明(设计)人: | 朱豫飞;任相坤;金嘉璐;黄剑薇;袁明;张传江;高山松;李永伦;王洪学 | 申请(专利权)人: |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神华煤制油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C10G1/06 | 分类号: | C10G1/06;C10G65/04 |
代理公司: | 北京邦信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1012 | 代理人: | 王昭林;崔华 |
地址: | 100011 北***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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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石油 共同 加工 生产 优质 发动机 燃料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煤与石油共同加工工艺,即以煤和石油为原料生产优质发动机液体燃料产品和化工原料,具体地说,本发明根据煤直接液化过程和石油加工过程的特点,把煤和石油的加工过程结合起来,从而生产出更多、高质量的发动机燃料产品和化工产品。
背景技术
石油加工和煤直接液化是两种分别以石油和煤为原料来生产燃料油、化工原料的过程,其中,石油加工过程是一种传统的工业化过程,经过将近一个世纪的发展,加工流程和各个操作单元技术都相对比较成熟。而煤直接液化技术自从上世纪初首次提出以来,许多国家和企业都投入了很大的力量进行研究,尤其是到上世纪七十年代以后,世界范围的石油危机加速了煤直接液化技术的开发,多种煤直接液化工艺流程和专项技术也相继开发成功,但由于其经济性不如石油加工而一直没有用于大规模的工业化生产。然而,最近几年来,随着石油价格飙升,以煤为原料生产液体发动机燃料的煤直接液化技术又一次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其经济性在特定的国家和地区逐步变为可行,为煤直接液化技术的工业化提供了条件,同时,也推动了更先进煤直接液化技术的进一步开发。
由于煤直接液化和石油中重油的加工都是大分子烃的加氢和裂解过程,而且现代煤直接液化技术的工艺条件与重油加工的工艺条件非常接近,煤直接液化和重油裂解反应在相同的条件下可以兼容,所以,在不断开发煤直接液化技术的同时,煤与石油共同加工来生产发动机液体燃料的技术研究工作也受到了人们的重视,并提出了多种煤和石油共同加工工艺。宏观上看,目前已经公开的煤和石油共同加工的工艺可以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选用低品质的石油或重油与煤共同加工,例如高金属含量、高沥青质含量的石油或重油等,因为这些石油或重油含有较多的金属和沥青质,它们在加工过程出现明显的沉积和结焦倾向,对石油加工过程中的催化剂使用寿命和产品质量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增加了石油加工过程的苛刻度,但这类石油或重油在设备、工艺条件要求更苛刻的煤直接液化条件下进行加工,这些金属和沥青质不再是问题,并且当与煤共同加工时,石油或重油中所含的某些金属对煤直接液化反应还有促进作用。目前这类技术有美国专利4,541,916、4,510,038、4,330,390和4,330,393等,其中美国专利4,541,916是这类技术的典型代表,其技术特点是:在煤直接液化过程中,选用含有催化活性金属组分的重油(钒、镍最少含量最少300ppm)和煤直接液化生成的部分油灰渣共同作为溶剂油来配制煤浆,利用重油和煤中所含金属组分作为液化反应的催化剂,不需要外加催化剂,在适宜的反应条件下,煤发生液化反应,重油发生裂解反应,从而实现煤和石油共同加工,煤和石油的转化率和需要的催化剂量通过调整油灰渣循环比和石油馏分油的加入量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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