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超长电动葫芦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89910.9 | 申请日: | 2007-11-05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28732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5-13 |
发明(设计)人: | 蔡建星 | 申请(专利权)人: | 河南省新乡市矿山起重机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66C11/00 | 分类号: | B66C11/00 |
代理公司: | 新乡市平原专利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吕振安 |
地址: | 453400河南省长垣县长***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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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超长 电动葫芦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起重机,特别是一种能起重高度高的超长电动葫芦。
背景技术:
现有的电动葫芦,配备一个卷筒,使用一个滑轮组,这样起重机当使用时,如果起重高度很高,卷筒就需要很长才能满足使用的需要,给使用者造成了很多不便,影响了生产效率,增加了生产成本,同时,由于起吊时的卷筒与滑轮组之间的夹角过大,经常大幅度的斜拉,会大大降低了电动葫芦的使用寿命,并且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使用方便的超长电动葫芦。本发明的任务是这样完成的,超长电动葫芦,它包括两个卷筒,一个滑轮组,其特征在于:两个卷筒反向安装,平行排列,钢丝绳通过滑轮组与两个卷筒分别连接。滑轮组由定滑轮和动滑轮组成。滑轮组至少是由1个静滑轮和2个动滑轮组成。在滑轮组的动滑轮下部连接有吊勾。卷筒可以安装在支架上方或支架下方。本发明使用方便,安全可靠,增大了电动葫芦的起重高度。
附图说明:
附图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面说明:1、卷筒,2、运行装置,3、轨道,4、定滑轮,5、动滑轮,6、吊钩,7、钢丝绳,8、支架。
具体实施方式:
结合附图具体描述实施例,本发明由两个卷筒,一个滑轮组组成,两个卷筒1反向安装,平行排列,钢丝绳7通过由定滑轮4和动滑轮5组成的滑轮组与两个卷筒分别连接。滑轮组由定滑轮和动滑轮组成。滑轮组至少由1个静滑轮和2个动滑轮组成。在滑轮组的动滑轮上设置有吊钩6装置。静滑轮安装在运行装置2下部,运行装置在支架的轨道3上运行,卷筒可以安装在支架8上方或支架下方。当两个卷筒同步运转,各自带动钢丝绳,通过滑轮组带动吊钩装置,实现起吊重物的任务。与原有的电动葫芦相比,在同样的卷筒长度下,可以将重物多起升一倍的高度。本发明结构简单,使用方便,能满足不同高度的重物的起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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