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组合矿灯帽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91024.X | 申请日: | 2007-12-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76575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5-14 |
发明(设计)人: | 张超 | 申请(专利权)人: | 张超;孔宪兰 |
主分类号: | A42B1/24 | 分类号: | A42B1/24 |
代理公司: | 南京天华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夏平 |
地址: | 273516山东省邹城市北***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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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组合 矿灯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安全帽和矿灯,特别是一种帽体与矿灯可直接固定和分离的组合矿灯帽。
背景技术
上世纪至今,国内外地下开采业广泛使用矿灯,其一般是固定在帽体上,通过电缆导线与外接电池组电源相接通,矿工腰间悬挂电池,工作时需要拖着一条长长的电缆线,既重也给行动和作业带来多种不变和困难。在几百米的井下,由于矿井空气流动性差,一些易燃易爆有害气体浓度会逐步提高,很容易发生伤亡或爆炸事故,对矿工生命安全构成威胁,所以需要及时对矿井中的易爆气体浓度时行检测。但目前矿井采用的气体预防措施是对井下各测点进行定时检测,这种方法还是无法及时有效地起到预防的作用。虽然也有人设计在帽体上安装可报警装置,但还是摆脱不了需要用长长的导线将其与外部的工作电源相连接,仍然使用不方便。
发明内容
本发明的目的则是针对上述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整体重量轻、照明时间长、携带使用方便的组合矿灯帽。
本发明的目的可以通过以下措施来实现:
一种组合矿灯帽,它包括有帽体1和矿灯2,其特征是矿灯2为长条状且其内部设有照明电源5,矿灯2由照明灯头3和灯体4构成并位于帽体1的表面,矿灯2的照明灯头3位于帽体1的前部,矿灯2的灯体4中至少其与帽体1相对的一面形状与帽体1对应位置表面相吻合,且矿灯2与帽体1表面为可拆卸连接。
所述灯体4位于帽体1的顶面,矿灯2的灯体4中其底面与帽体1对应位置顶面相吻合,矿灯2与帽体1顶面为可拆卸连接。
对应帽体1上表面为弧形的情形,矿灯2中灯体4的顶、底面形状均为与其相吻合的弧形。
所述照明电源5为锂电池、干电池、层叠电池或钮扣电池。
所述帽体1上表面靠后端设有固定座6,固定座6内设有固定钩7,固定钩7为“L”形,其上端伸出固定座6顶面,其下端横杆伸固定座6侧面,且下端横杆端头为弧形钩头13,在固定座6内对应固定钩7下端横杆下方设有弹簧14,在所述灯体4的尾端设有与固定钩7弧形钩头13相配合的插孔9,帽体1的上表面靠前端设有卡扣8,在所述照明灯头3的内侧下端设有与卡扣8相配合连接的卡槽10。
所述的灯体4上设有感应探头11。
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有:
1、本发明使用方便,可实现帽体与矿灯的自由分离或组合,矿灯通过其内部的照明电源供电,无需外接导线,不会影响作业;
2、由于本发明是在安全帽的帽体上又增加了具有灯体结构的矿灯,可比单一帽体结构承受多出1倍的重物击打,整体更加安全有效;
3、照明时间长,当采用高容量锂电池作为照明电源时,可连续有效照明40小时以上,矿灯采用电子冷光照明,有效照明距离30米以上;
4、本发明结构合理,位于帽体中间顶部,重量分配均匀,对矿工工作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5、整体重量轻,全重约0.7公斤,环保无污染,无漏液,无腐蚀,密封防爆,安全可靠,使用期可达30个月以上;
6、本发明将矿灯与报警装置合二为一,可及时检测到矿井中的危险气体浓度并发出报警灯光信号,提醒使用者注意,保障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减少了矿工的身体负担和精神压力,有效地提高劳动生产率。
7、本发明适用于各种矿井及隧道内工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帽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矿灯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地说明:
如图1-3所示,本发明包括有帽体1和矿灯2,矿灯2为长条形且设置在帽体1的顶面或侧面,它由照明灯头3和灯体4构成,照明灯头3位于帽体1的前部,灯体4的底面形状与帽体1的对应位置上表面相吻合,当帽体1上表面为弧形的情形,矿灯2中灯体4的顶、底面形状可以均为与其相吻合的弧形。矿灯2与帽体1的上表面为可拆卸连接,当矿灯2设置在帽体1的侧面时,其结构不变。
本发明可以在帽体1上表面靠后端设有固定座6,固定座6内设有固定钩7,固定钩7为“L”形,其上端伸出固定座6顶面,其下端横杆伸固定座6侧面,且下端横杆端头为弧形钩头13,在固定座6内对应固定钩7下端横杆下方设有弹簧14,在所述灯体4的尾端设有与固定钩7弧形钩头13相配合的插孔9,帽体1的上表面靠前端设有卡扣8,在所述照明灯头3的内侧下端设有与卡扣8相配合连接的卡槽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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