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锯割木材的直线往复锯条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91404.3 | 申请日: | 2007-12-1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54602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9-03 |
发明(设计)人: | 冯士祥;冯志刚;付志宏 | 申请(专利权)人: | 冯士祥 |
主分类号: | B27B33/06 | 分类号: | B27B33/06 |
代理公司: | 芜湖安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任岗生 |
地址: | 241000安徽*** | 国省代码: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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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木材 直线 往复 锯条 | ||
1、一种锯割木材的直线往复锯条,锯带本体(1)的一侧具有排列的锯齿(2),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每个锯齿(2)之间具有间隔,每个锯齿(2)由两个形成一体的相互反向的齿刃(3)组成,所述的两个齿刃(3)的两侧均平齐。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锯割木材的直线往复锯条,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每个锯齿(2)的两个形成一体的相互反向的齿刃(3)相互对称。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锯割木材的直线往复锯条,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每个锯齿(2)大致呈“M”状,锯齿(2)与锯带本体(1)中线的夹角R为50~85度。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锯割木材的直线往复锯条,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锯齿(2)与锯带本体(1)的夹角R为70~78度。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锯割木材的直线往复锯条,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每个锯齿(2)的上部为大雁状,下部为矩形。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锯割木材的直线往复锯条,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每个锯齿(2)的两个反向的齿刃(3)的相邻轮廓线之间具有一与锯带本体(1)中线平行的线段。
7、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所述的锯割木材的直线往复锯条,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锯齿的间隔S1为1~50毫米。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锯割木材的直线往复锯条,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锯齿的间隔S1为5~15毫米。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锯割木材的直线往复锯条,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锯带本体(1)的锯齿(2)的相对侧设置有伸出的加强条(4),所述的加强条(4)与锯带本体(1)形成一体。
10、根据权利要求1至6中任一所述的锯割木材的直线往复锯条,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锯齿(2)的两个齿刃顶点的间距S2为5~15毫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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