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含碳金精矿中金的回收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93067.1 | 申请日: | 2007-12-0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51194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6-10 |
发明(设计)人: | 杨志祥;南君芳;张冠山;强山峰;沈亚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灵宝市开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主分类号: | C22B11/08 | 分类号: | C22B11/08;C22B1/02;C22B3/24;C22B3/04 |
代理公司: | 郑州联科专利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陈 浩 |
地址: | 472500*** | 国省代码: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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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含碳金 精矿 回收 方法 | ||
1.含碳金精矿中金的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方法为将含碳金精矿600~680℃焙烧处理,焙烧后的含金碳粉末配制成浓度为35~52%的矿浆,加入含金碳粉末质量0.2~0.5%的氰化物,调整PH为10~12,加入活性炭吸附,搅拌浸出至少24h,后处理回收得金。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含碳金精矿中金的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活性炭的加入量为每升矿浆加入35~50g的活性炭。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含碳金精矿中金的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氰化物加入的量为含金碳粉末质量的0.4~0.5%。
4.如权利要求1~3之一所述的含碳金精矿中金的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含碳金精矿焙烧处理后,进行氰化浸出、锌粉置换浸出液中的金,收集氰化浸出过程中上浮的碳粉末或氰化浸出的尾渣,再配制成矿浆,加入氰化物,调PH值,活性炭吸附,搅拌浸出并后处理回收金。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含碳金精矿中金的回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氰化浸出的条件为:将焙烧后的含碳金精矿配制成浓度为30~45%的矿浆,加入氰化物的质量为矿浆质量的0.10%~0.15%,调PH值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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