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具有反射区的液晶显示器无效
申请号: | 200710193474.2 | 申请日: | 2007-11-27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91952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6-04 |
发明(设计)人: | 赵胜来 | 申请(专利权)人: | 三星电子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2F1/1335 | 分类号: | G02F1/1335;G02F1/1333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张波;陶凤波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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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反射 液晶显示器 | ||
1.一种液晶显示器,包括:
后基板;
前基板;
夹置在所述后基板和前基板之间的液晶层;和
反射区,布置在面对所述液晶层布置的至少部分后基板的表面上,所述反射区向所述液晶层反射外部光线,其中所述反射区包括混合反射表面阵列,其中各混合反射表面包括在其中心具有凸曲面形状的第一反射表面,和在所述第一反射表面周围具有展开形状的第二反射表面。
2.根据权利要求1的液晶显示器,其中所述第一反射表面是具有抛物线截面的抛物线凸表面。
3.根据权利要求2的液晶显示器,其中所述第二反射表面是凹曲面。
4.根据权利要求2的液晶显示器,其中所述第二反射表面是部分抛物线凹表面。
5.根据权利要求4的液晶显示器,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反射表面具有相同的曲率。
6.根据权利要求4的液晶显示器,其中所述第二反射表面是具有与所述第一反射表面的相同轴上的焦点并且与所述第一反射表面具有相同焦距的部分抛物线凹表面,
其中所述第二反射表面布置在所述混合反射表面的第一反射表面之外的区内。
7.根据权利要求6的液晶显示器,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反射表面是轴对称的3维表面。
8.根据权利要求6的液晶显示器,其中当所述第一和第二反射表面的焦点之间的距离是s时,所述混合反射表面满足s=0、s>0、和s<0之一。
9.根据权利要求1的液晶显示器,其中所述第二反射表面是凹曲面。
10.根据权利要求1的液晶显示器,还包括布置在后基板上的第一介质层,并且所述第一介质层具有在其上布置了所述混合反射表面阵列的与前基板相对的表面。
11.根据权利要求10的液晶显示器,其中所述第一介质层包括金属。
12.根据权利要求10的液晶显示器,还包括平坦化其上布置了所述混合反射表面的阵列的第一介质层的表面的第二介质层,
其中所述第二介质层包括与所述第一介质层不同的材料。
13.根据权利要求12的液晶显示器,其中所述第二介质层包括透明介电材料。
14.根据权利要求1的液晶显示器,其中所述混合反射表面规则地布置得相互分离。
15.根据权利要求1的液晶显示器,其中所述混合反射表面不规则地布置,使得一些混合反射表面相互接触,而其余的则相互分离。
16.根据权利要求1的液晶显示器,还包括:
布置在所述后基板后面的背光单元;和
向所述液晶层透射由所述背光单元发出的光线的透射区,并且所述液晶显示器是透反型液晶显示器。
17.根据权利要求16的液晶显示器,还包括布置在所述前基板上的滤色器。
18.根据权利要求1的液晶显示器,其中所述液晶显示器是反射型液晶显示器。
19.根据权利要求18的液晶显示器,还包括布置在所述前基板上的滤色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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