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便携式电子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710201454.5 | 申请日: | 2007-08-24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74197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2-25 |
发明(设计)人: | 苏智仲;黄世忻;颜欣洁 | 申请(专利权)人: | 鸿富锦精密工业(深圳)有限公司;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N5/225 | 分类号: | H04N5/225;G01P15/00;G01C19/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518109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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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便携式 电子 装置 | ||
1.【权利要求1】一种便携式电子装置,其包括用于显示目录的显示模块,其特征在于,该便携式电子装置还包括动作感应模块及控制模块,该动作感应模块用于感应便携式电子装置的移动动作,并输出与该移动动作相应的预设触发信号至该控制模块,该控制模块根据该预设触发信号控制显示模块显示相应的目录,以及控制该便携式电子装置实现该目录相应的功能。
2.【权利要求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动作感应模块包含加速度传感器或陀螺传感器。
3.【权利要求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便携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显示模块包括显示区域,该显示区域显示该目录。
4.【权利要求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便携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便携式电子装置包括机身,该动作感应模块及该控制模块内置于该机身,该显示模块与该机身相互铰接。
5.【权利要求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便携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便携式电子装置包括机身,该动作感应模块及该控制模块内置于该机身,该显示模块装镶于该机身表面。
6.【权利要求6】如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便携式电子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机身进一步内置拍摄模块,该拍摄模块拍摄的影像显示于该显示模块的该显示区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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