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一种植物型烟剂及其制备方法无效
申请号: | 200710203580.4 | 申请日: | 2007-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13961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09 |
发明(设计)人: | 袁洁;左锐;熊元 | 申请(专利权)人: | 贵州省无公害植物保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
主分类号: | A01N25/18 | 分类号: | A01N25/18;A01N53/00 |
代理公司: | 贵阳中新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郭防 |
地址: | 550006贵州省*** | 国省代码: | 贵州;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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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植物 型烟剂 及其 制备 方法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农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植物型烟剂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目前,对果树、农作物和蔬菜上的病虫害还主要是采用兑水喷雾的传统方法进行防治,该方法对防治果树、林木等植物病虫害的防效较差,施药效率低,残留高,防效极不理想,在对蔬菜等作物病虫害进行防治时残留高、对环境污染重、安全间隔期长。
烟剂是农药制剂中的一种重要剂型,它由热雾剂、农药(活性成分)和其它助剂所组成。国内自50年代起就将烟剂用于防治森林马尾松毛虫,90年代在温室大棚普遍应用。但长期以来,热雾剂使用矿物油,施药后较长一段时间内植物产品有异味,且人食用也不安全,降低植物产品的商品价值,因此烟剂目前还主要是用于森林病虫害的防治而不适于用于蔬菜、果树和农作物等病虫害的防治。
发明内容
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高效、低毒、低残留、无异味的植物型烟剂,该烟剂用植物油代替了传统的矿物油,利用本发明提供的活性成分和制备方法得到的产品适于防治杨梅、草莓、番茄等安全间隔期短的鲜食水果和蔬菜等病虫害。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如下的技术方案:
烟剂是由热雾剂和活性成分制备而成的,本发明的植物型烟剂中热雾剂为植物油。
植物油的闪点为50~70℃,20℃时的运动粘度为3.0~8.0mm2/s。这样的植物油完全可以满足烟雾机的要求。
上述的防治病虫害的烟剂,植物油的质量百分含量为70~99%。
优选地,植物油在烟剂中的质量百分含量为85~96%。
当植物油的质量百分含量为94%时烟剂的效果最佳。
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以植物油为热雾剂的植物型杀虫烟剂,其活性成分为胺菊脂和氯菊脂。
上述的杀虫烟剂中胺菊脂和氯菊脂的质量百分含量分别为0.2%~3%和1%~4%。
当胺菊脂和氯菊脂在烟剂中的质量百分含量分别为0.9%和0.92%时,杀虫烟剂的防治效果最好。
前述烟剂的制备方法:将活性成分和助剂加入植物油中,充分混合即得。
在本发明烟剂中,选用植物油为热雾剂,植物油对人、植物及农产品都是无毒无害的,并且无异味,对环境也是安全的。
本发明是经过大量的试验得出的,使用闪点和运动粘度符合要求的植物油放入烟雾机中测试其喷出的烟雾粒径,烟雾粒径符合要求,烟雾机工作正常;这种植物油可以是大豆油、菜油。本产品还可以在烟剂中加入助剂以优化烟剂的性能。
本发明的杀虫烟剂也是经过大量试验进行农药品种和配比的筛选而得出的,最终得出加入的活性成分:胺菊脂和氯菊脂在烟剂中的质量百分含量分别为0.2%~3%和1%~4%时防效比较理想,当它们的百分含量分别为0.9%和0.92%时,其防效达到最佳。将所制得的新型杀虫烟剂放入烟雾机中进行室内测定,取得了很好的防效。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植物型烟剂是以植物油为热雾剂,无异味,对人、作物本身、农产品和环境都是安全的,具有高效、低毒、低残留、无异味、使用方便、施药效率高等性能。本发明提供的杀虫烟剂,能有效防治杨梅、草莓、番茄等安全间隔期短的鲜食水果和蔬菜上的病虫害,尤其是对于杨梅果蝇的防治,其防效可以达到85%以上;本发明达到了发明的目的。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1:按配比将农药加入闪点为50~70℃、20℃时的运动粘度为3.0~8.0mm2/s的大豆油中,还可以根据需要加入各种助剂,充分混合即得本发明的植物型烟剂。放入烟雾机中使用。
实施例2:将98%的胺菊酯16.47kg和92%的氯菊酯15.14kg,放入反应釜中,加入63.39kg混合溶剂(二甲苯:甲醇的重量比为1∶2)充分搅拌混合,超声处理30min,倒入反应釜中,加入5kg乳化剂2201C,搅拌30min,得30%胺·氯菊酯杀虫剂,将6.07kg杀虫剂放入93.93kg菜油中,充分混合即得本发明的植物型杀虫烟剂。放入烟雾机中使用。
2004年发明人在贵州贵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18年生树龄的2.8hm2杨梅果园用1.82%胺·氯菊酯烟剂对杨梅果蝇进行防治。结果表明,1h、24h和48h防效分别为86.75%、87.64%和85.71%。1h和24h对杨梅果实中胺菊酯和氯菊酯检测结果为:0.6mg/kg、未检出和0.49mg/kg、0.36mg/kg,符合国家安全标准。采用胺·氯菊酯烟剂对杨梅果蝇进行防治时,可以在采收前3天开始施药,药后48小时采收杨梅果实,整个采收期施药3~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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