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信息提示方法和终端无效
申请号: | 200710301509.X | 申请日: | 2007-12-21 |
公开(公告)号: | CN101193081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6-04 |
发明(设计)人: | 陈丽菲 | 申请(专利权)人: | 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L12/58 | 分类号: | H04L12/58;H04L29/12 |
代理公司: |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宋志强;麻海明 |
地址: | 51044广东省深圳市***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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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信息 提示 方法 终端 | ||
1.一种信息提示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
通过信息交互终端接收交互对端发送的信息;
对接收的信息数量进行累计,若累计出的数量值达到预先设置的提示门限,则向用户提示接收到了所述信息。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信息交互终端包括:即时消息客户端、即时消息万维网Web端或邮件客户端。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对接收的信息数量进行累计之前进一步包括:
查询所述终端中预先设置的累计提示功能标识,如果该标识的指示为启动累计提示功能,则执行所述对接收的信息数量进行累计的步骤。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的信息为即时消息;
所述对接收的信息数量进行累计包括:接收到即时消息后,提取其中的消息发送方信息,将所述终端中为该消息发送方设置的累计数量值加一。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向用户提示接收到了所述信息包括:
触发对话窗口,在该对话窗口中显示所述来自消息发送方的即时消息。
6.根据权利要求4或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进一步包括:如果所述消息发送方的对话窗口被触发显示,则将所述累计数量值清零。
7.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示门限的设置包括:在所述终端中设置通用提示门限和/或为消息发送方设置特定提示门限。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示门限的设置包括:在所述终端中设置通用提示门限和为消息发送方设置特定提示门限;
所述累计数量值达到预先设置的提示门限的判断包括:
判断所述客户端中是否为所述消息发送方设置了特定提示门限,如果是,则判断所述累计数量值是否达到该特定提示门限;否则,判断所述累计数量值是否达到所述通用提示门限。
9.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进一步包括:在所述终端中设置通用展示方式和/或为消息发送方设置特定展示方式。
10.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进一步包括:在所述终端中设置通用展示方式和为消息发送方设置特定展示方式;
则所述展示被累计入所述累计数量值的信息包括:
判断是否为所述消息发送方设置了特定展示方式,如果是,则按照该特定展示方式执行所述展示信息的步骤;否则,按照所述设置的通用展示方式执行所述展示信息的步骤。
11.根据权利要求7至10中任一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设置提示门限或展示方式包括:
在用户登录所述终端后,接收用户关于提示门限或展示方式设置的输入,并将用户输入的设置信息,保存在所述终端中和/或所述信息交互终端对应的服务器上。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户登录所述终端后,该方法进一步包括:
如果所述终端中没有包括所述设置信息,向所述服务器请求并获取所述服务器中的设置信息。
13.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提取其中的消息发送方信息之后,进一步包括:
判断所述终端是否已经显示了所述消息发送方的对话窗口,如果是,则直接在该对话窗口中显示所述接收的即时消息,并结束该流程;否则,执行所述将累计数量值加一的步骤。
14.一种终端,其特征在于,该终端中包括:
信息接收模块,用于接收信息;
累计模块,用于对所述接收信息的数量进行累计;
提示模块,用于在确定出所述累计出的数量值达到预先设置的提示门限时,向用户提示接收到了所述信息。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终端,其特征在于,所述提示模块中包括:
提示触发子模块,用于在确定出所述累计出的数量值达到预先设置的提示门限时,触发对话窗口,在该对话窗口中显示所述来自消息发送方的即时消息,并通知累计初始化子模块;
累计初始化子模块,用于根据所述通知,将累计模块累计出的数量值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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