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智能车辆超速抓拍系统无效
申请号: | 200710303837.3 | 申请日: | 2007-12-26 |
公开(公告)号: | CN101470958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7-01 |
发明(设计)人: | 梁治龙 | 申请(专利权)人: | 奥城同立科技开发(北京)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8G1/054 | 分类号: | G08G1/054;G08G1/048;H04N7/18;G01N21/17;G08B13/08;H05K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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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智能 车辆 超速 抓拍 系统 | ||
技术领域
本发明涉及一种智能车辆超速抓拍系统,主要用于交通道路的车辆违规抓拍。
技术背景
现有车辆违规抓拍系统包括抓拍装置、车速检测装置和中央控制单元,车速检测装置可以采用雷达车速检测装置、激光车速检测装置、视频车速检测装置或者地感线圈车速检测装置,通过车速检测装置获得车速数据,由中央控制单元将该车速数据同预存的最高限速进行比较,当实际车速大于最高限速时,判断出车辆超速,并指令抓拍装置的摄像机进行抓拍,获得超速车辆的视频图像,通过视频图像分析和识别出车牌号码,以便进行处罚,其中视频图像和超速数据可用作处罚的证据。
这种技术的缺陷是只有单一的预设最高限速,由于依据现有规定,对于许多最高限速较高的道路,当出现大雾天气时最高限速将大幅度下降,而现有抓拍系统无法获得这个最高限速的变化情况,依然依据正常情况下的最高限速进行车辆超速的监控,导致许多超速车辆没有被发现,影响了行驶安全,特别是在高速公路上,由于无法通过有效手段控制大雾等恶劣天气下的车辆速度,往往要直接将高速公路封闭,造成严重的拥堵。
发明内容
为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智能车辆超速抓拍系统,这种控制系统可以根据天气的变化,自动识别天气情况,将最高限速设定在于天气情况相对应的规定值上,由此改变了大雾天系统最高限速与规定的最高限速不符的状况,有效地实现了对超速车辆的监控。
本发明实现上述目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智能车辆超速抓拍系统,包括抓拍装置、车速检测装置、能见度检测装置和中央控制单元,所述车速检测装置用于获得车速数据,所述中央控制单元接收该车速数据,并将其同最高限速进行比较,当实际车速大于最高限速时,判断出车辆超速,并指令抓拍装置的摄像机进行抓拍,所述抓拍装置设有用于抓拍的摄像机,所述摄像机根据所述中央处理单元的指令进行抓拍,获得超速车辆的视频图像并送入所述中央处理单元,所述中央处理单元对超速车辆的视频图像分析运算,获得超速车辆的车牌号码,所述能见度检测装置用于采集能见度数据,并送至所述中央处理单元,所述中央处理单元读取预存的与分级能见度范围对应的最高限速数据,并以此作为判断车辆是否超速的最高限速。
由于本发明设置了能见度检测装置,通过该装置获取能见度数据,由此在能见度不同最高限速不同的道路上,中央处理单元可以根据能见度的数据,找出相应的最高限速数据,以便对车辆是否超速做出真实的判断,避免误检误报。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结构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参见图1,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智能车辆超速抓拍系统,包括抓拍装置、车速检测装置、能见度检测装置和中央控制单元,所述车速检测装置用于获得车速数据,所述中央控制单元接收该车速数据,并将其同最高限速进行比较,当实际车速大于最高限速时,判断出车辆超速,并指令抓拍装置的摄像机进行抓拍,所述抓拍装置设有用于抓拍的摄像机,所述摄像机根据所述中央处理单元的指令进行抓拍,获得超速车辆的视频图像并送入所述中央处理单元,所述中央处理单元对超速车辆的视频图像分析运算,获得超速车辆的车牌号码,所述能见度检测装置用于采集能见度数据,并送至所述中央处理单元,所述中央处理单元读取预存的与分级能见度范围对应的最高限速数据,并以此作为判断车辆是否超速的最高限速。
所述能见度检测装置可以包括激光发生器和激光接收器,所述激光接收器的接收方向对应于所述激光发射器的发射方向,通过比较发射光强和接收光强的比值,就可以获得激光的衰减率,而激光衰减率同能见度是对应的,可以以此生成能见度的数据。
所述激光接收器设有用于接收激光的光敏元件,所述光敏元件可以采用只对单一频率激光敏感的光敏元件,也可以在该光敏元件前面设置一个只通过单一频率激光的光栅,以便尽量减少背景光的影响。
所述激光接收器可以设有一个管状遮光管,以便遮挡住背景光,避免背景光的影响。
本发明还可以设有最高限速显示器,该显示器位于车速检测装置的检测位置前面,以便提醒驾驶员实际的最高限速是多少,避免因驾驶员不了解最高限速的变化而造成超速。
所述最高限速显示器连接所述中央处理单元,以便所述中央处理单元将实际的最高限速信息送入所述最高限速显示器进行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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