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液晶显示面板有效
申请号: | 200710307873.7 | 申请日: | 2007-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216641A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09 |
发明(设计)人: | 钟德镇;简廷宪;廖家德 | 申请(专利权)人: | 昆山龙腾光电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2F1/1339 | 分类号: | G02F1/1339;G02F1/136;H01L27/12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逯长明 |
地址: | 21530***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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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液晶显示 面板 | ||
1.一种液晶显示面板,包括第一基板和与所述第一基板相对放置的第二基板,在所述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之间具有第一间隔物、第二间隔物和第三间隔物,且所述第一间隔物的密度大于第二间隔物的密度,第三间隔物的密度大于第一间隔物的密度。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间隔物、第二间隔物和第三间隔物设置于所述第一基板。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间隔物与第二基板表面相接触。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间隔物与设置于第二基板的台状体的表面相接触,且所述台状体上表面的面积大于第一间隔物下表面的面积。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台状体包括位于第二基板的扫描线表面的栅极绝缘层、金属层和钝化层。
6.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台状体包括位于第二基板的扫描线表面的栅极绝缘层、非晶硅层、金属层和钝化层。
7.如权利要求5或6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基板的栅极绝缘层表面设置凸起,且该凸起嵌入第二间隔物。
8.如权利要求6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基板的栅极绝缘层表面设置凸起,所述凸起完全嵌入第二间隔物。
9.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凸起包括在所述栅极绝缘层表面形成的非晶硅层、在所述非晶硅层表面形成的金属层、覆盖所述非晶硅层和金属层的钝化层、以及部分覆盖所述钝化层的像素电极层。
10.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间隔物悬浮于第二基板表面的上方。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间隔物与所述第二基板上的扫描线之间包括栅极绝缘层和覆盖所述栅极绝缘层的钝化层。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间隔物悬浮于所述钝化层上面。
13.如权利要求12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间隔物高度小于第一间隔物与第二间隔物的高度。
14.一种液晶显示面板,包括第一基板和与所述第一基板相对放置的第二基板,在所述第一基板和第二基板之间具有第一类型间隔物、第二类型间隔物和第三类型间隔物,且所述第一类型间隔物的密度大于第二类型间隔物的密度,第三类型间隔物的密度大于第一类型间隔物的密度。
15.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类型间隔物可防止重力mura。
16.如权利要求15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类型间隔物设置于第一基板,并与第二基板的表面相接触。
17.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类型间隔物可防止push mura。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类型间隔物设置于第一基板,第二基板上设置有凸起,所述凸起嵌入第二类型间隔物。
19.如权利要求14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类型间隔物可防止压黑mura。
20.如权利要求19所述的液晶显示面板,其特征在于:第三类型间隔物设置于第一基板,并悬浮于所述钝化层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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