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显示器件有效
申请号: | 200710308343.4 | 申请日: | 2007-12-29 |
公开(公告)号: | CN101339307A | 公开(公告)日: | 2009-01-07 |
发明(设计)人: | 李秉州;洪炯基 | 申请(专利权)人: | LG.菲利浦LCD株式会社 |
主分类号: | G02F1/133 | 分类号: | G02F1/133;G02F1/13357;H04N13/00;H04N13/04;H04N15/00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诚同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徐金国;梁挥 |
地址: | 韩国*** | 国省代码: | 韩国;K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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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显示 器件 | ||
1.一种显示器件,包括:
在第一方向上包括第一到第四像素的显示面板,其中所述第一到第四像素的每一个在第一方向上具有第一宽度且在第二方向上具有比第一宽度大的长度;和
包括第一和第二线光源区域的背光单元以向显示面板提供光线以显示三维图像;
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线光源区域相互平行排列、彼此分离并且位于与显示面板平行的平面内,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线光源区域具有相对于所述第二方向的斜角,其中来自第一线光源区域的光线分别通过第一和第二像素进入观察者的右眼和左眼,而来自第二线光源区域的光线分别通过第三和第四像素进入观察者的右眼和左眼,其中显示器件具有K个视点,其中所述斜角由下列等式表述,θ=tan-1((M*Pa)/(N*Pb)),其中Pa是第一宽度,Pb是每个像素的长度,而M和N都是自然数,其中所述显示面板和第一和第二线光源区域位于的平面之间的第一距离由下列等式表示,d1=(A*Pa)/(E-Pa),而所述第一和第二线光源区域之间的第二距离由下列等式表示,d2=K/((1/Pa)-(1/E)),其中d1和d2分别是第一和第二距离,A是显示面板和观察者之间的最小距离,E是K个视点的每一个的宽度,而Pa是第一宽度。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器件,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分别位于所述第一和第二线光源区域的第一和第二线光源。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和第二线光源的每一个都具有等于或小于第一宽度的第二宽度。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和第二线光源区域的每一个具有直线形状或锯齿状,连接具有锯齿状的第一和第二线光源区域的每一个的两端的线具有相对于所述第二方向的所述斜角。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器件,还包括平行设置在所述第一和第二线光源之间的第三线光源,其中第三线光源开启以进行二维图像显示,且关闭以进行三维图像显示。
6.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器件,还包括用于吸收入射到吸收片上的光线的吸收片,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线光源位于所述显示面板和吸收片之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背光单元包括多个光源,和位于多个光源和第一和第二线光源区域位于的平面之间的集中元件,且其中所述集中元件将来自多个光源的光线集中到第一和第二线光源区域。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背光单元还包括在第一和第二线光源区域位于的平面上的散射片,且其中所述散射片散射在第一和第二线光源区域上的集中光线。
9.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的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集中元件包括多个具有半柱状的透镜。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器件,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面板包括液晶面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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