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环形夹机构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01677.2 | 申请日: | 2007-02-0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12571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1-30 |
发明(设计)人: | 郑洪如 | 申请(专利权)人: | 国际文具制造厂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B42F3/04 | 分类号: | B42F3/04;B42F13/22 |
代理公司: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蔡洪贵 |
地址: | 中国香港新界葵涌嘉庆路5至*** | 国省代码: | 中国香港;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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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环形 机构 | ||
1.一种环形夹机构,包括:
壳体;
第一铰接板和第二铰接板,第一铰接板和第二铰接板由壳体支撑以相对于所述壳体枢转运动;
多个环,每一环包括第一环部件和第二环部件,第一环部件安装在第一铰接板上、并可随着第一铰接板的枢转运动相对于第二环部件在闭合状态与打开状态之间移动,在闭合状态,两个环部件形成大体上连续的闭合环,而在打开状态,两个环部件形成不连续的打开环;以及
用于将第一环部件和第二环部件锁定在闭合状态的锁紧装置;
其特征在于,所述锁紧装置包括可转动地安装到壳体上的锁紧部件、以及用于转动所述锁紧部件并与所述锁紧部件分离的操作件,所述锁紧部件可转动至锁定位置或转动至未锁位置。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形夹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锁紧部件上形成有凹部,所述操作件上形成有与所述凹部相匹配的凸出部,所述操作件可通过凸凹匹配与所述锁紧部件结合以导致所述锁紧部件转动。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形夹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锁紧部件上形成有凸出部,所述操作件上形成有与所述凸出部相匹配的凹部,所述操作件可通过凸凹匹配与所述锁紧部件结合以导致所述锁紧部件转动。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形夹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锁紧部件包括本体和从本体向外延伸的翼部,翼部可转动到锁定位置或转动至未锁位置。
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形夹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锁紧部件包括本体和从本体径向相对地向外延伸的两个翼部,两个翼部可转动到锁定位置或转动至未锁位置。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环形夹机构,其特征在于,在锁定位置,两个翼部位于壳体与第一铰接板和第二二铰接板之间的空间中,在未锁位置,两个翼部位于第一铰接板和第二铰接板之间的开口中。
7.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环形夹机构,其特征在于,在第一铰接板和第二铰接板上分别形成有突出部,所述突出部用于限制两个翼部的转动范围。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环形夹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翼部的转动范围被限制到90°。
9.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环形夹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两个翼部具有从本体向外逐渐减小的高度尺寸。
10.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环形夹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为圆柱形。
11.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环形夹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的中心形成有通孔,在通孔内与本体一体地形成有分隔壁。
12.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环形夹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件的端部居中地形成有与所述分隔壁匹配的凹槽。
13.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环形夹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的中心形成有锁孔,所述操作件形成为与所述锁孔相匹配的钥匙。
14.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环形夹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翼部为扁平形。
15.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环形夹机构,其特征在于,所述本体为扁平状。
1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形夹机构,其特征在于,包括多个锁紧装置。
1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环形夹机构,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与第一铰接板和第二铰接板连接以操作所述环形夹机构的致动柄。
18.如权利要求17所述的环形夹机构,其特征在于,致动柄由塑性材料制成、或由金属材料制成并设置有塑性材料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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