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组合架用的立架板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02161.X | 申请日: | 2007-01-30 |
公开(公告)号: | CN200994605Y | 公开(公告)日: | 2007-12-26 |
发明(设计)人: | 蔡英杰 | 申请(专利权)人: | 蔡英杰 |
主分类号: | A47F5/16 | 分类号: | A47F5/16;A47F5/08 |
代理公司: |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程伟;王锦阳 |
地址: | 中国台湾台北*** | 国省代码: | 中国台湾;7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组合 立架板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组合架的元件设计,特别是涉及一组合架用的立架板。
背景技术
目前常见应用于置物或展示用途的组合架1,如图1所示,采用多个的横架板11及立架板13组成一框架单元或多个框架单元,并通过穿经各该立架板13表面的螺丝131螺合于对应横向板11的两端,以形成各该横架板11及立架板13的固定。该立架板13的内面复设有多个阵列的插孔133供插置承座135,从而通过多个对称设置的承座1 35形成一支撑面供跨置例如玻璃板、木板等的隔板15。另外,为了增加强度以避免组合架1的扭曲变形,复在背面加上交叉设置的固定杆17,以限制至少其一框架单元对角线的相对长度。
由于前述现有组合架1主要利用螺丝131提供横架板11及立架板13的结合及垂直度的固定,亦即各横架板11与隔板15的重力均由多个螺丝131承载,容易导致螺丝131或螺合部位变形而产生松动,且当重复拆装后易产生横架板11于对应螺合部位的磨损,更加造成结合处松动的不稳固现象。
此外,利用固定杆17提升整体结构强度的方式,也影响组合架1的整体质感,降低产品的美感性。
中国台湾证书号数第M254145号新型专利提出一种活动式组合架结构,是由多个管接头与管体所组合,其管接头是由一球体、一连结套、 一塞体、一垫圈及一螺丝所组而成,该球体一端设一螺孔以组接连结套,该连结套中央具一套孔,供与套孔成正比的塞体套入于内部,该塞体中央具一穿孔;该管体一侧设一孔位,供扳手调整螺丝使连结套锁固于管体内。此专利前案虽通过管接头的变换可供多方向的无限延伸扩充,然而通过球体与管体的组装形式难以提供稳固的结合强度,因此仅适用在极轻负载的置物场合(例如陈列服饰的展示架),无法适用在一般负载(如家电置物架)甚至重负载的置物场合。
因此,如何克服现有技术的组合架结构强度不佳、负载型态受限、组合型态受限、组合元件无法再利用、外观不具整体性等缺点,实为目前亟待解决的课题。
实用新型内容
鉴于以上所述背景技术的缺点,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组合架用的立架板,从而增进组合架的结构强度。
本实用新型的次一目的是提供一种组合架用的立架板,以提升所组成组合架外观的整体性。
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目的是提供一种组合架用的立架板,以满足各种负载型态的应用。
为达到上述目的以及其它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组合架用的立架板,其包括:本体,呈中空框型结构;穿孔,纵向贯穿于该中空的本体;以及定位部,设于该本体且对应该穿孔的壁面,并沿该本体的纵向延伸。
该组合架至少包括横架板、该立架板、以及串接型材,可通过多个横架板及立架板组成具有一个或多个框架单元的组合架,其中,该横架板亦具有穿孔,且配合该立架板所具的穿孔可供该串接型材串接固定。
该串接型材的两端具有例如为螺孔的第一结合部,可供分别结合一例如为螺栓的结合元件,而将该串接型材两端加以固定。
该串接型材的外表面设有对应该立架板所具定位部的定位部,由此固定该串接型材于旋转上的定位,从而便后续进行前述该串接型材两端的固定。
相比于现有技术中组合架结构强度不佳的缺点,本实用新型组合架用的立架板,具有穿孔可供该串接型材贯穿,藉以加强框架单元整体的强度。
且,相比于现有技术中利用固定杆加强组合架的结构强度所造成组合架外观不具整体性的缺点,本实用新型组合架用的立架板可使用以支撑的i串接型材隐藏于所具的穿孔中,而无现有技术中固定杆外露而对组合架整体性造成破坏的缺陷,进而使组合架可满足诸如家电置物架、重负载等的置物场合。
附图说明
图1为显示现有组合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2A及图2B分别为显示本实用新型组合架用的立架板的具体实施例上视及立体示意图;
图2C为显示本实用新型组合架用的立架板的另一具体实施例示意图;
图3A为显示具有本实用新型组合架用的立架板的组合架分解示意图;以及
图3B为显示具有本实用新型组合架用的立架板的组合架的立体示意图。
元件符号说明
1 组合架
11 横架板
12 固定块
120 螺孔
13 立架板
131 螺丝
133 插孔
135 承座
15 隔板
16 支撑板
160 螺孔
161 螺柱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蔡英杰,未经蔡英杰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20002161.X/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
- 上一篇:一种成熟期玉米根系时空结构测定装置
- 下一篇:一种牙膏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