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裸眼井封隔器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14855.5 | 申请日: | 2007-09-29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87722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7-16 |
发明(设计)人: | 许苏明 | 申请(专利权)人: | 许苏明 |
主分类号: | E21B33/128 | 分类号: | E21B33/128 |
代理公司: | 沈阳科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许宗富;周秀梅 |
地址: | 110044辽宁省*** | 国省代码: | 辽宁;21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裸眼 井封隔器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属于油田用井下作业封隔工具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裸眼井封隔器。主要用于油井井下作业时管柱的坐封,适用于井下油层、水层、天然气等多种介质。
背景技术
目前,许多油田在管柱坐封时所应用的封隔器,均因其通径小,压差小,不能提供大通道,且无旁通功能,至使内部通过的介质流通量小,解封困难。
实用新型内容
为解决上述存在的通径小,压差小,解封困难等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上提下放、操作简便的裸眼井封隔器。在地层测试时提供了大通道,利用井下压差,能更方便快捷的实现坐封及解封功能。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
包括由密封胶筒、多个支撑片、下接头依次连接构成的密封机构和设置在其上的导向机构,所述导向机构包括心轴、密封接箍和与其连接的外筒,心轴置于两者的内孔中,并穿过密封胶筒、支撑片与下接头连接,由密封接箍、外筒、心轴、密封胶筒和下接头构成管状结构。
所述导向机构的心轴上方管壁上设有旁通结构,在该旁通结构下方与导向机构管壁接触的心轴上设有密封结构。该旁通结构是在密封接箍侧壁上开有至少两个旁通孔。密封结构为设置在与密封接箍接触的心轴上的O型密封圈。外筒通过剪销与心轴相连接。密封胶筒与外筒连接的一端为金属件,与支撑片连接的一端为硫化橡胶构成的端部为外锥面的圆筒形硫化件。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的密封胶筒直接套于心轴上,其余件分别与心轴连接,从而解决了大通径问题。密封接箍上设有旁通孔,心轴上设有O形密封胶圈,可实现对旁通的开关,从而解决了大压差的问题。大大提高了工具的坐封成功率。密封胶筒为金属与硫化橡胶的硫化件,具有耐磨、密封性好的优点。本实用新型具有操作方便、实用性强等特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实施例: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包括由密封胶筒7、多个支撑片8、下接头9依次连接构成的密封机构和设置在其上方的导向机构,所述导向机构包括心轴4、密封接箍1和与其连接的花键外筒3,心轴4置于两者的内孔中,并穿过密封胶筒7、支撑片8与下接头9连接,由密封接箍1、花键外筒3、心轴4、密封胶筒7和下接头9构成管状结构。
在所述的导向机构密封接箍1的侧壁上沿圆周均匀开有4个旁通孔,所开旁通孔的位置,根据井眼直径大小而定,在心轴4上旁通孔下方与密封接箍1的接触面上设有O形密封圈2,在心轴4运行时,该密封圈2必需通过上述的旁通孔,以实现心轴4与密封接箍1之间的密封。用对称设置的两个剪销5将花键外筒3与心轴4连接。所述的密封胶筒7与外筒3连接的一端为金属件,连接的一端为硫化橡胶构成的端部为外锥面的圆筒形硫化件。支撑片8为碗形,其内锥面与密封胶筒7外锥面相接触。密封胶筒7与花键外筒3用联接螺钉6连接。本例封隔器上、下端均采用油管扣螺纹,即密封接箍1和下接头9两外端均采用油管扣螺纹。
本实用新型的安装过程如下:
首先将密封胶筒7由心轴4螺纹端套入,再套入多个支撑片8,且支撑片8的内锥面与密封胶筒7硫化橡胶的外锥面相接触。然后将心轴4与下接头9以螺纹连接。至此密封胶筒7和支撑片8一端已经固定。接下来在心轴4的花键端套入花键外筒3,并将花键外筒3上的剪销孔与心轴4花键上的槽相对齐,拧入剪销5,将其连接在一起。再将花键外筒3上另一螺纹孔与密封胶筒7中的环槽相对齐,拧入联接螺钉6。至此密封胶筒7和支撑片8已经完全固定在心轴4上。在心轴4上安装O形密封圈,再将密封接箍1套入,并与花键外筒3以螺纹连接。
本实用新型下接头9与井下管柱连接后,由于下端管柱的支撑作用,心轴4和下接头9位置固定。而密封接箍1受上端管柱作用,将对心轴4产生相对位移。下井时,本实用新型在旁通的作用下,内外压力平衡。当下压管柱时,剪销5被剪断,继续下压,密封接箍1下移将旁通关闭,再继续下压,支撑片8被压平,密封胶筒7开始压缩膨胀,封隔器坐封。解封时上提管柱,密封胶筒7和支撑片8收缩恢复原样,再继续上提,将旁通打开,内外压力平衡。
本实用新型中的旁通孔及剪销的数量至少为两个,根据井眼直径大小而定,均沿其所在的圆周均匀设置。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许苏明,未经许苏明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20014855.5/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