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眼灸器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18865.6 | 申请日: | 2007-03-02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05984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1-16 |
发明(设计)人: | 马兆勤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兆勤 |
主分类号: | A61H39/06 | 分类号: | A61H39/06;A61B18/04 |
代理公司: | 济南泉城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李桂存 |
地址: | 250000山*** | 国省代码: | 山东;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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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眼灸器 | ||
(一)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灸疗的器具,特别是一种眼灸器。
(二)背景技术
从目前医学发展观察现在的治病治疗手段正在逐渐由口服药及静脉给药转向为皮肤用药黏膜及气管用药,灸疗就是一种基于皮肤及黏膜疗法,是通过疏通经络、调和气血而达到治病的目的。中医认为肝属木、肝开窍于目(眼睛)、五脏六腹之气均能荡注于目(眼)、五脏的五轮分别在眼睛部位所属,对眼部灸疗可治疗和预防疾病。目前的眼灸疗法通常采用手工操作,操作不便,容易灼伤皮肤,安全系数低。
(三)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操作简便、安全系数高的眼灸器。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包括眼镜框、眼罩和艾条固定柱,眼罩设置在眼镜框的镜片框内,艾条固定柱固定在眼镜框上并处在眼罩的前方。
为了方便计算艾条的长度,所述的眼罩上有艾条长度标记。
为了取得较好疗效,所述的眼罩为核桃壳。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代替人工操作、操作简便、省时省工,安全系数高,无痛苦,无污染(不用药),可重复使用,价格低廉,操作简便,便于各医疗机构推广使用。
(四)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中:1、艾条,2、艾条固定柱,3、眼镜框,4、眼罩。
(五)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的一种眼灸器,包括两个艾条固定柱2、眼镜框3和两个眼罩4,艾条固定柱2是一个弯曲成直角的柱体,两艾条固定柱2分别设置在眼镜框3的前部的两侧,固定在眼镜框3上的一边长2cm,另一边长3cm,该长边平伸在眼罩4的前方,该边上插有艾条1,两眼罩4分别固定眼镜框3的两镜片框内。眼罩4上记了30毫米标记,用来计算艾灸时所需用的艾条长短。眼罩4采用半个核桃壳或采用其它材料制作,使用前采用药液浸泡。
从临床观察数百便、例白内障、近视眼、面瘫、复视疗效显著,总有效率占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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