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内传水组合圆锯片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35088.6 | 申请日: | 2007-03-1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31698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3-05 |
发明(设计)人: | 郝忠文 | 申请(专利权)人: | 郝忠文 |
主分类号: | E21C25/18 | 分类号: | E21C25/18;E21C35/00 |
代理公司: | 南京苏高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柏尚春 |
地址: | 225645江苏省高邮市汤*** | 国省代码: | 江苏;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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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内传 组合 圆锯 | ||
1.一种内传水组合圆锯片,其特征在于:它由两片圆形锯片单元复合而成,在锯片单元的内表面设有主水槽(7)和喷水槽(8),喷水槽(8)一端与主水槽(7)相连,另一端分别与两个相间隔的锯齿的齿根相连,两个锯片单元上的主水槽(7)相互对应形成组合锯片的主水道,在其中一个锯片单元的外表面沿轴孔周围或在内传水组合圆锯片轴孔径向设有与内表面上的主水道相通并最终与锯齿的齿根相通的进水孔。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内传水组合圆锯片,其特征在于:两个圆形锯片单元上的喷水槽(8)相互错位,每一个喷水槽(8)都与一个锯齿的齿根相连。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一种内传水组合圆锯片,其特征在于:销钉(5)安装在内传水组合圆锯片齿槽根部圆孔内,其径向有一直径较小的喷水孔通过销钉(5)内的盲孔与喷水槽(8)相连通。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内传水组合圆锯片,其特征在于:两圆形锯片单元组合后通过螺钉或铆钉固定,且螺钉或铆钉两端安装有轴向锯齿(4)。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内传水组合圆锯片,其特征在于:在两圆形锯片单元相互对称的位置设有减重孔(6)。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内传水组合圆锯片,其特征在于:两块圆形锯片单元之间夹装圆形锯片基体或圆形钢片。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内传水组合圆锯片,其特征在于:圆形锯片基体或圆形钢片的一侧或两侧平面上设有与圆形锯片单元相互对应的主水槽(7)和喷水槽(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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