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立体光栅扑克牌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47713.9 | 申请日: | 2007-01-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04310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1-09 |
发明(设计)人: | 罗俊杰;辜幸一 | 申请(专利权)人: | 东莞梦幻立体产品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23/10 | 分类号: | G09F23/10;G09F23/14;G09F19/12;A63F1/02 |
代理公司: | 东莞市华南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张明 |
地址: | 523110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 | 国省代码: | 广东;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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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立体 光栅 扑克牌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扑克牌技术领域,特指立体光栅扑克牌。
背景技术:
扑克牌是一种用于娱乐的纸牌,亦有在其上印刷广告图案,使其具有广告作用,起到产品广告和宣传品牌的作用,但目前印刷在单张扑克牌上的图案均是单一的,静止的,无变化的,缺乏动感,立体感不强,形式单一,表现力差,广告效果差。
实用新型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立体光栅扑克牌,该种立体光栅扑克牌结构简单,从不同角度观察能看到不同的图案,单张扑克牌具有多种变化,且其立体感强,表现力更强,广告效果好。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的:扑克牌包括光栅、图案层,光栅的上表面成型有多个密集等距排列的半圆柱形条纹,光栅的下表面印刷有图案层,该图案层为线状的图案,属于同一幅图片的相临的线状图案的间距与光栅间距相等。
所述的图案层包含至少一幅图案。
当然,所述的图案层的下方亦可设有保护层。
本实用新型是以光栅作为主材料,光栅上表面有多个密集等距排列的半圆柱形条纹,而在光栅下表面则印刷有图案层,该图案层的图案成线状排列,各线状图案等距排列,并且属于同一幅图片的相临的线状图案的间距与光栅间距相等,如图案层包含有多幅图片的,组成各幅图片的线状图案均错开排列,由于光栅上的半圆柱形条纹对光线的折射效果,当人从不同角度观察时,则能观察到不同的图片,或者呈现出一定的变化,如放大、缩小、拉缩、旋转、渐变、扭曲等,或者具有动画效果的连续变化的图案,使其更具动感;当然,图案经过特殊处理后,还可观察到立体图案效果,从不同的角度观察可以看到图案所表示的物体的不同部位,立体感更强,使扑克牌所表示的图案更逼真,更形象,其表现力更强。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从不同角度观察时,则能观察到不同的图案,立体光栅扑克牌上图案具有多种变化,立体感强,更具表现力,视觉效果好,广告效果更好。
附图说明:
附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2为附图1的主视图;
附图3为从左侧观察扑克牌时的示意图;
附图4为从右侧观察扑克牌时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实施例见附图1、2,扑克牌1包括光栅2、图案层3,光栅2的上表面成型有多个密集等距排列的半圆柱形条纹4,光栅2的下表面印刷有图案层3,该图案层3为呈线状的图案,且各线状图案等距分布,属于同一幅图片的相临的线状图案之间的间距与光栅间距相等。
所述的图案层3的下方设有保护层5。
所述的图案层包含两幅图案A和B,图3、4所示,且图案A和B均为线状,组成图案A的像素成线状排列,且各线状像素等距排列,并且属于同图案A的相临的线状的像素之间的间距与光栅2的光栅间距相等。图案B亦为此种排列,图案A和图案B的线状像素错开排列,在每一个半圆柱形条纹4对应于光栅2下表面的折射区内,其左半部分均为图案A的像素,右半部分均为图案B的像素。
当从左侧观察扑克牌1时,(图3所示),光线经光栅2折射,更具体地说是各光线经光栅2上的半圆柱形条纹4的圆柱面折射后,各光线均折射在图案A的像素上,而不折射在图案B的像素上,由于光线的折射是可逆的,从此个角度观察时,图案B的像素则无法折射到人的眼睛里,因此,人的眼睛只能观察到图案A,而不能观察到图案B。同理,当从右侧观察扑克牌1时,(图4所示),光线经光栅2上的半圆柱形条纹4折射,各光线均折射在图案B的像素上,而不折射在图案A的像素上,因此,从此个角度观察时,只能观察到图案B,而不能观察到图案A。
当然,所述的图案层3亦可由更多幅线状的图案错开排列而成,当人从不同角度观察时,则能观察到不同的图案,或者连续变化的图案,具有动画效果,更具动感;当然,图案经过处理后,还可观察到立体图案效果,从不同的角度观察可以看到图案所表示的物体的不同部位,使扑克牌1所表示的图案更逼真,更形象,其表现力更强。
普通的图案印刷在光栅2下表面时,图案层没有处理成线状,从不同角度观察时,所观察到的图案并不会发生变化。
以上所叙仅是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故凡依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围所述的构造、特征及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或装饰,均包括于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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