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具有实现广角拍摄鱼眼摄像头的手机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74691.5 | 申请日: | 2007-09-14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14613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9-10 |
发明(设计)人: | 李丛;杨万丽 | 申请(专利权)人: | 联想移动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H04Q7/32 | 分类号: | H04Q7/32;G02B13/18;H04N5/225;H04M1/21 |
代理公司: | 上海天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吕伴 |
地址: | 361006福建省厦门市*** | 国省代码: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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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具有 实现 广角 拍摄 摄像头 手机 | ||
1、具有实现广角拍摄鱼眼摄像头的手机,包括现有拍照手机的所有部件,其特征在于,还具有一安装在手机上的鱼眼摄像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实现广角拍摄鱼眼摄像头的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鱼眼摄像头的镜头采用类似鱼眼的凸出结构,该镜头的摄像广角为90~120度。
3、根据权利要求2的具有实现广角拍摄鱼眼摄像头的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鱼眼摄像头的内部还设有具有图像矫正功能的处理模块。
4、根据权利要求2的具有实现广角拍摄鱼眼摄像头的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具有图像矫正功能的处理模块与手机后端的图像矫正软件结合工作,与手机上具备图像显示功能的部件相连接。
5、根据权利要求1或4的具有实现广角拍摄鱼眼摄像头的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安置在手机内部的后端图像矫正软件将被鱼眼镜头摄入的带有桶形畸变的图像在图像矫正处理模块的工作支持下修复成无畸变的大广角图像。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实现广角拍摄鱼眼摄像头的手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机还可以安置有一个普通的现有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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