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全彩显示屏的显示模块及其显示装置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75914.X | 申请日: | 2007-11-23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94149Y | 公开(公告)日: | 2009-02-11 |
发明(设计)人: | 苏权国 | 申请(专利权)人: | 汇众联合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
主分类号: | G09F9/33 | 分类号: | G09F9/33 |
代理公司: | 上海金盛协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沈其梅 |
地址: | 100022北京市朝阳区建*** | 国省代码: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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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全彩 显示屏 显示 模块 及其 显示装置 | ||
1.一种全彩显示屏的显示模块,包括设有透明外壳的发光单元,其特征在于:
设置在一个透明外壳内的三色发光元件;
所述透明外壳的边缘有黑色吸光涂层。
2.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彩显示屏的显示模块,其特征在于三色发光元件分别为红色发光元件、绿色发光元件和蓝色发光元件。
3.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全彩显示屏的显示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发光元件为发光二极管。
4.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彩显示屏的显示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三色发光元件为三合一表面贴合式发光单元。
5.权利要求1所述的全彩显示屏的显示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发光单元的密度为60000点/m2~10000点/m2。
6.权利要求4所述的全彩显示屏的显示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任意相邻的两个发光单元中心之间的距离为4mm~10mm。
7.权利要求3所述的全彩显示屏的显示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任意相邻的两个发光单元中心之间的距离为4mm~10mm。
8.权利要求3所述的全彩显示屏的显示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发光二极管为共阳极连接。
9.权利要求3所述的全彩显示屏的显示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发光二极管为共阴极连接。
10.权利要求8所述的全彩显示屏的显示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的电极为贴片式电极。
11.权利要求9所述的全彩显示屏的显示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发光二极管的电极为贴片式电极。
12.权利要求6所述的全彩显示屏的显示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显示模块还包括印制电路板,所述三合一表面贴合式发光单元与印制电路板相连接。
13.权利要求12所述的全彩显示屏的显示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三合一表面贴合式发光单元中每一种颜色的发光二极管分别与各自的驱动电路相连接。
14.权利要求13所述的全彩显示屏的显示模块,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驱动电路设置在印制电路板上。
15.权利要求4或13所述的全彩显示屏的显示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壳的材质为高透光性树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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