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便携式提手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80822.0 | 申请日: | 2007-08-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094365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8-06 |
发明(设计)人: | 马光红 | 申请(专利权)人: | 马光红 |
主分类号: | A45F5/10 | 分类号: | A45F5/10 |
代理公司: | 成都天嘉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徐丰 |
地址: | 850000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堆龙*** | 国省代码: | 西藏;54 |
权利要求书: | 查看更多 | 说明书: | 查看更多 |
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便携式 提手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手提带提手,尤其涉及一种便携式提手。
背景技术
手提袋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用品,现有的手提袋品种多样,袋子的提手与袋子合成一体,袋子的提手一般为薄膜制成,当手提承重时提手成了提绳状。采用薄膜制成的此类提手,手提袋的重力作用于人手很小的面积上,当手提袋中的物品较重时,就会非常的勒手,时间一长会感到难受甚至痛疼,使用不方便。也有采用在商品的包装上装一个提手,通常都是一条2厘米左右宽的塑料带,使用时也让人感觉不舒服。
为了克服手提袋存在的上述问题,出现了“ZL200620085017.2”名称为“一种方便提手”的专利技术,该专利具有提把状握把,沿握把长度方向两端带有向下并弯向握把底面中间部位的弯钩,沿握把长度方向顶面中间部位设有向下的凹槽。采用此种方法解决了手提袋的重力作用于人手很小的面积上造成勒手的问题,但其弯钩固定,不能调节,曲率半径较小,且由于弯钩固定不能调节,对手提袋的大小有一定要求,使用有一定的局限性。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手提袋提手存在的上述问题,提供一种便携式提手。本实用新型解决了手提袋的重力作用于人手很小的面积上造成勒手的问题,且本实用新型挂钩曲率半径较大,解决了手提袋挂在提手上易脱落和使用局限性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便携式提手,包括手柄和挂钩,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柄由两个手柄壳体扣合形成,手柄两端活动连接有挂钩,手柄上设有与挂钩配合的挂钩活动腔。
所述挂钩活动腔内设置有转轴,挂钩活动连接在转轴上。
所述挂钩完全折叠时挂钩柱呈水平状且与手柄内的横向挂钩活动腔配合,钩体端部位于手柄弯折处的挂钩活动腔内。
所述挂钩完全展开时挂钩柱与手柄弯折处内的挂钩活动腔配合。
所述手柄上设置有挂孔。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
一、将手提袋挂在本实用新型的挂钩上,解决了手提袋的重力直接作用于人手很小的面积上造成勒手的问题。
二、手柄由两个手柄壳体扣合形成,手柄两端活动连接有挂钩,挂钩曲率半径较大,解决了手提袋挂在提手上易脱落和使用局限性的问题。
三、挂钩完全折叠时挂钩柱呈水平状且与手柄内的横向挂钩活动腔配合,钩体端部位于手柄弯折处的挂钩活动腔内,折叠后体积小,便于随身携带。
四、手柄上设置有挂孔,可与钥匙扣等连接,方便随身携带提手。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完全折叠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完全展开时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完全折叠时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记为:1、手柄,2、挂钩,3、挂孔,4、固定螺钉,5、转轴,6、挂钩活动腔。
具体实施方式
一种便携式提手,包括手柄1和挂钩2,所述手柄1由两个手柄壳体扣合形成,手柄1两端活动连接有挂钩2,手柄1上设有与挂钩配合的挂钩活动腔6。其中,所述挂钩活动腔6内设置有转轴5,挂钩2活动连接在转轴5上。且挂钩2完全折叠时挂钩柱呈水平状且与手柄1内的横向挂钩活动腔配合,钩体端部位于手柄1弯折处的挂钩活动腔内,完全展开时挂钩柱与手柄弯折处内的挂钩活动腔配合。手柄1上还设置有与其它扣件结合用于携带的挂孔3。
制作采用塑料、金属、木材等材质通过注塑、浇铸、雕刻等工艺制成手柄,再用金属浇铸成挂钩,最后以转轴5和固定螺钉4组装成型。使用时将普通手提袋的提手挂于手柄1两端金属挂钩2上,人手直接握住手柄1提起物品即可。
采用本实用新型主要具有以下优点:一、将手提袋挂在本实用新型的挂钩2上,解决了手提袋的重力直接作用于人手很小的面积上造成勒手的问题。二、手柄1由两个手柄壳体扣合形成,手柄1两端活动连接有挂钩2,挂钩2曲率半径较大,解决了手提袋挂在提手上易脱落和使用局限性的问题。三、挂钩2完全折叠时挂钩柱呈水平状且与手柄内的横向挂钩活动腔配合,钩体端部位于手柄弯折处的挂钩活动腔内,折叠后体积小,便于随身携带。四、手柄1上设置有挂孔3,可与钥匙扣等连接,方便随身携带提手。
显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根据所掌握的技术知识和惯用手段,根据以上所述内容,还可以作出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基本技术思想的多种形式,这些形式上的变换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该专利技术资料仅供研究查看技术是否侵权等信息,商用须获得专利权人授权。该专利全部权利属于马光红,未经马光红许可,擅自商用是侵权行为。如果您想购买此专利、获得商业授权和技术合作,请联系【客服】
本文链接:http://www.vipzhuanli.com/pat/books/200720080822.0/2.html,转载请声明来源钻瓜专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