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可现场检验材质的鞋底无效

专利信息
申请号: 200720085192.6 申请日: 2007-06-11
公开(公告)号: CN201131358Y 公开(公告)日: 2008-10-15
发明(设计)人: 肖国普 申请(专利权)人: 肖国普
主分类号: A43B13/14 分类号: A43B13/14
代理公司: 武汉楚天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雷速
地址: 436000湖*** 国省代码: 湖北;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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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搜索关键词: 现场 检验 材质 鞋底
【说明书】: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日常用品,尤其是一种可现场检验材质的鞋底。

背景技术

现在市场上销售各式各样的鞋子很多,良莠混杂,有的使用时间不长就坏了,浪费了消费者的时间和金钱。因此人们在市场上买鞋时,非常注意鞋子的质量,尤其是鞋底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鞋子的使用寿命。然而,人们无法凭直观检验鞋底材质。尤其是鞋子的防滑耐磨度,令消费者很无奈。

发明内容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在现场能够方便检验鞋底材质的鞋底。

所述可现场检验材质的鞋底的特征是:在鞋底面上设有以与鞋底平面垂直且凸出于鞋底面的纹线,鞋底面与纹线同材质且二者连为一体。

纹线直径或其截面外接圆直径小于1.5mm,凸出于鞋底部3mm以上。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是:在几乎不增加材料成本的情况下提供给消费者一个便于检验材质的方便,消费者不使用工具,通过拉扯即可了解材质基本特性。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是图1的侧视图。

图中:1-鞋底,2-纹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所述可现场检验材质的鞋底在鞋底面1上以与鞋底同样材质做出若干细长纹线2,纹线与鞋底为一体。纹线与鞋底平面垂直,纹线直径(或其截面外接圆直径)小于1.5mm,凸出鞋底部3mm以上(如图1所示)。

如图1所示,对原鞋不做任何其它改动,仅在鞋底1的鞋跟或前脚掌等部位做出若干细长的纹线2,纹线垂直伸出鞋底面。纹线横截面可以是圆形、方形、多边形等,对于绝大多数材质的鞋底,都可以通过对模具稍加修改,即可实现生产具有此种鞋底的鞋。为了方便成型,纹线直径可以稍大一点,但不超过1.5mm,以免影响鞋的穿着使用,伸出长度至少在3mm以上,以方便人们检验。有了这些纹线,消费者购买时就可以方便地通过去触摸、拉扯纹线就可以了解到鞋底材质的弹性、硬度,甚至可以扯下纹线,检验一下材质的耐磨度,抗变形程度等。而对于鞋本身没有什么损坏。这样,就可以用极低的成本来方便消费者的挑选,使消费者可以放心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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