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新型]一种带照明灯的伞无效
申请号: | 200720088528.4 | 申请日: | 2007-11-28 |
公开(公告)号: | CN201101200Y | 公开(公告)日: | 2008-08-20 |
发明(设计)人: | 花丽 | 申请(专利权)人: | 花丽 |
主分类号: | A45B3/04 | 分类号: | A45B3/04;A45B25/00 |
代理公司: | 暂无信息 | 代理人: | 暂无信息 |
地址: | 430072湖北省武*** | 国省代码: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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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关键词: | 一种 照明灯 | ||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日常生活用具用品,特别涉及一种能照明的伞。
背景技术:
目前公众使用的伞还是由伞布、伞架和伞柄构成,伞自发明数百年来只能挡雨,功能上没有太大改进,只是伞布的质量有了一定的改善。但必须面对的问题是,雨天时天色暗淡、水汽过大造成人看不清路,难免踩进积水坑、殷井里。晚上人们因看不见路,造成跌倒、迷路事件频频发生。更应引起注意的是,雨天造成司机判断前方路障能力下降,如果行人拿有照明功能的伞,司机便于判断、驾驶,这将有效减少交通事故。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为公众提供一种能克服上述不足的伞,一种安全、舒适的全新生活用具。
发明内容:
针对上述中出现的不足,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其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本实用新型的主体,是由(1)伞布、(2)支撑架、(3)伞柄组成,在传统的伞的基础上,伞柄在顶端装一个(4)灯泡,伞柄末端的手柄上设置(5)开关,其内设置电池槽,用于安装(6)电池,(7)电线内穿过于伞柄连接灯泡和电池。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将电池装入电池槽,打开开关即可达到照明的目的,使用非常方便。在雨天使用照明装置,既能看清路,不致陷入积水污泥之中,又能尽量避免车祸的危险,更多的是为人们增添了安全感。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带照明灯的伞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带照明灯的伞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图1中的1是伞布,2是支撑架,3是伞柄,4是灯泡,5是开关,6是电池,7是内穿于伞柄的电线。
图2中的1是伞布,2是伞支撑架,3是伞柄,4是灯泡,7是内穿于伞柄的电线。
具体实施方式:
将现行雨伞在其外观、基本功能不变的情况下加以改进,在伞的顶端加设灯泡,在手柄处设置能安装电池的容积,并与手柄相容,最后将电线穿过支撑架内与顶端灯泡相连,下与手柄内的电池、开关一一相连,形成闭合回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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